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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开始一轮对地方保护和市场封锁的“清拆”,为产业分工、统一市场扫清障碍。
9月14~15日,泛珠三角9省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行高层联席会议,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合作协议》,并出台5大方案,其中《关于创造开放的市场环境的工作方案》提出全面清理9省区范围内地方保护和市场封锁的法规政策,这被认为是这次《协议》的核心。
“泛珠三角”自今年6月正式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以来,一系列经贸洽谈和高层联席会议正在把合作推向深层。此次推出的清理地方保护和市场封锁,就是“泛珠三角”建立区域统一市场,实现未来产业分工的重要一环。
有分析人士认为,地方保护和市场封锁在我国由来已久,有着深层次的历史和体制背景。虽然泛珠三角区域在这个问题上并不算严重,但体制问题远非“泛珠三角”能完全化解。
并非一纸“强拆”令
虽然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领导这一轮的清拆工作,但是他们自己对具体的行动并没有明确的思路和时间表,甚至没有十足的把握。
“这纸‘协议’并非‘强拆令’,我们在拟订的‘工作意见’中,用得相当多也只是‘应当’一词。”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宣传部一位胡女士介绍说。
9月14日~15日,泛珠三角的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省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召开高层联席会议,9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在会上联合签署《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合作协议》。并出台5个工作方案,其中包括《关于创造开放的市场环境的工作方案》。该方案指出“全面清理实行地方保护和市场封锁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属于限制产品和服务流通的;针对外地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收费的或设定不合理许可或审批条件的;指定经营、购买本地产品的要“一律取消”。
根据此方案,一份更为详尽的《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局服务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工作意见》由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草拟,并已呈报国家工商总局,待批示后将报给9省区政府。
胡女士说,在《意见》中对《方案》怎样执行作了更详细的阐述,比如对具体涉及到的取消的类别,要涉及到哪些部分,应如何开展工作等。她指出,其中涉及其他部门工作的表述,用的最多为“应当”。她说,虽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牵头,但是存在地方保护和市场封锁法规政策的,不仅工商一个部门,各部门都有,更有大部分是由地方政府发布。对于其他部门只能建议“应当”清理,对于地方政府则须“申请”。
“这个方案和意见,只是指导性的建议,不具有任何强制意义。”胡女士总结道。
福建、贵州等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给记者的反馈同样比较模糊,对于究竟如何清理地方保护和市场封锁、该从哪里下手等并没有具体思路。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秘书科一人士对记者说,9省区对此并没有统一的行动方案,也没有时间表。
遭遇体制性障碍
无独有偶,中央也正在对地方保护发起新一轮“攻势”。今年6月,商务部等7部委下发《关于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的通知》,要求2005年1月完成全部清理工作。相关人士透露,届时将会有一些新政策出台,而这些都是为WTO做的准备工作。
从20世纪80年代的资源大战,防止自己的资源产品外流;到后来的市场封锁,防止别人产品进入影响本地企业;到现在手法更为隐蔽,例如一客车企业表示,现在某些地方就采取购买本地车少收过桥费等的政策,一生产家畜产品的集团企业认为,某些地方,能找各种各样的挑剔理由,甚至有因为消防原因而关闭市场的情况。
建立统一市场不仅是“泛珠三角”的课题,同时也全国的课题。事实上,在经济区域范围内尝试清除市场壁垒并非是“泛珠三角”的首创,据珠三角经济研究院院长王廉介绍,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经济圈,都进行过打破市场壁垒工作。在区域内破除壁垒,是为区域经济进行产业分工协作做的必要铺垫。“泛珠三角”要实现区域内产业分工,清理市场壁垒只是一个前奏。同时王廉认为,和国家正在进行的清理工作一样,各大经济区域在内部开始清理市场壁垒的动作,也是应WTO而动的一种市场准备。
但深层次的体制障碍仍是摆在各地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认为,地方保护的形成与目前的财税体制、法制体系不规范、政府评价机制不合理有着深切的关联。而这些体制性的障碍,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