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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小企业最高可获政府600万元无偿资助,深圳市政府已将科技三项费用、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出国留学人员创业资金整合为科技产业发展资金,以创新管理模式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记者从最新一期《深圳人民政府公报》获悉,根据深圳市政府相关规定,专项资金可采取无偿资助、贴息、无息借款、再担保、奖励等多种方式支持企业发展。其中无偿资助主要用于对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新产品研制、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工程和技术中心建设、企业孵化器建设以及技术标准规范制定等。企业申请无偿资助的条件是:企业注册成立时间超过一年,并且上年度纳税1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每年给予每个企业的无偿资助,以其纳税额、净资产等有关指标为对照,原则上最高不超过该企业的注册资本金额。
据悉,中小企业最高可获得100万元的无偿资助,但同一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市政府其它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符合无偿资助条件的重点扶持企业进行自主研发或成果转化时,在产品研发和转化阶段可一次或多次享受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累计最大无偿资助额可达到600万元。
为保证无偿资助资金的有效利用,深圳市政府特别规定,对给予中小企业的无偿资助试行封闭管理,即获得无偿资助的中小企业按高于1∶1的比例提供自有配套资金,与无偿资助资金一起实行专户储存、封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