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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今年秋季入学推行“一费制”收费以来,仅仅一月过去,被寄予了太多期望的这一改革已在全国不同地方遭到各种不同形式的阻击——最新的例证是,重庆市万州区白羊镇党委、政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公然决定由学校向小学一年级新生收取“普九”借资每人120元。据称,这笔“借资”是为了“用于解决镇属学校完成‘普九’任务所需软、硬件。”
显然,这样的收费依据并不足以给“借资”贴上合理的标签。就“一费制”的推行,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曾代表官方再三强调,“不管有什么困难,各地在今年秋季开学时,必须完成‘一费制’收费办法具体实施方案的制订工作并开始推行,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推迟这项工作。”
我相信,以重庆市万州区白羊镇党委、政府领导人的政治智慧,是完全能够理解“不管有什么困难”和“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推迟”等这些措词及其背后的准确意涵。如此看来,与“一费制”相抵触的“普九借资”依然雷打不同的被部署,并被硬性“要求”下去,便完完全全成了一次试图以下犯上的挑衅。
如此赤裸裸的违规收费,受到侵害的当然不仅仅是白羊镇的若干个家庭的合法权益,也直接损害了中央政府的权威和政令的信用。于行政上的责任追究自然是这场“普九借资”被曝光之后的应有之义,但更令我等关注的,则是阅读此则新闻之后的疑窦顿生:“普九借资”的利息到哪去了?
请看新华社的报道,按照当地党委政府要求,“普九借资”的操作办法是:委托镇属学校在新生入学时收取,毕业时偿还本金,其中小学收取的标准是每人120元。也就是说,当“普九借资”在被“借用”六年后,债权人得到的仅仅只是本金,六年间所产生的利息并不在清偿范围之列。当然,以一个学生120元计,六年的利息在“借方”看来,也许微不足道。但以白羊小学为例,该校今年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共258人,“普九借资”今年的征收总额也将达到30960元,这笔“本金”累积六年的利息就不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数字。而“普九借资” 从1996年开始收取至今,是“每一个学生都必须缴纳”的,8年间已然累积的利息总额总不会也被聪明的“借款人”忽略不计罢?那么,这笔“普九借资”的利息总额有多少,有没有向名义的“债权人”通报,利息又都用到哪儿了,利息的使用有没有相应的监督机制……向公众公布这些信息,恐怕是“普九借资”的“债务人”应该履行的最起码的义务吧。
然而我们没有看到相关的信息披露,或许是记者的调查不周罢。但我们也实在为“普九借资”的债务人忧心。“借资”看似冠冕堂皇,明眼人都知道,“借”是假,“强行征用”才是真。在这一借款行为当中,完全没有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只依据于“借款”一方的硬性要求。若依据《合同法》,这样不平等的合约明显不具备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在法律上,强行“借用”人家钱物达六年之久该追究什么责任,我不太清楚。但我想提醒一下“普九借资”的借款人,你们强行占有人家的利息,那很可能就不仅仅是民事责任或行政处分的问题了——至于是否触犯了刑律,有无必要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刑事追诉,恐怕要等检察官和法官们来为我们解开这些问题的正确答案。要声明的是,我的评论并不产生任何的预断。作为公众的一员,我只是真的想知道,那些利息究竟到哪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