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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财政政策转型后,货币政策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其作用更加突出,地位更加重要:其中心任务是平衡消费和投资。
原因有二。第一,连续多年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速度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投资率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国民收入分配关系中消费与积累的适度平衡问题应该引起重视。据《中国统计摘要2003》显示,1998-2002年,我国投资率在36%-42.2%之间,最终消费率在58.2%-61.1%之间,居民消费率在45.2%-48.1%之间。可见,我国最终消费率和居民消费率目前已大大低于70%和60%的国际平均水准。所谓“最终消费率”即最终消费额占GDP生产额的比重。我国的这一比重目前已接近于历史最低水准。
在长期的经济高速增长中,消费率偏低这一问题逐渐累积,终将成为阻碍社会再生产正常循环的严重障碍。与目前同样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及各国普遍情况相比,我国投资率偏高而最终消费率偏低,其中居民消费率偏低尤为突出,这种差距表明我国存在有调整投资和消费关系的必要和可能。
《中国统计摘要2003》和《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资料显示,除1999年外,近五年中有四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明显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2002年几乎高出一倍,2003年更是几乎高出三倍。消费市场的疲软与否直接关系整体经济的景气。经验表明,我国的国内消费需求增长在10%左右,经济增长才能维持在7%左右。因此,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始终是我国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经济任务。
投资和消费是国民收入分配中此消彼长的一对矛盾,长期过高的投资率意味着长期偏低的消费率。消费率低意味着当年的国民收入分配中将较多的部分用于投资,而不是消费。从长远来看,投资与消费的比例失当,会造成长期国内有效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不足,这不利于宏观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长期的投资率偏高,如果再加上投资结构的不合理,还会引发其它结构性问题的产生和恶化。长期投资率偏高最终将会影响到经济的健康增长,影响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现阶段适当控制投资需求、人为调整投资方向的同时,要稳步地扩大消费需求,适当扭转投资率偏高、边际消费倾向减弱的状态,使消费需求在促进增长和增加就业中发挥明显作用,保持总投资与总消费两个车轮共同推动国民经济平稳较快运行。
第二,2002年以后,我国明显已经进入重化工业阶段。从统计数字上看,经过10多年的发展,我国轻工业比重已经下降到35.7%,而重工业则相应增加到64.3%。从1999年起,重工业具有更快的增长速度,1999年为9.3%、2000年为13%、2001年为11.1%、2002年为13.1%、2003年为18.6%。因此,未来我国货币政策的制定要与目前特定的经济发展特征相适应,要抑制投资,促进消费。高投资和重工业化虽然带来了经济的高速增长,但也同时带来了风险,特别是由于重工业生产能力形成周期较长,容易对未来消费需求产生高估,一旦过多的当期投资需求转化为下期的投资供给后又不能为消费所消化,就可能形成下一轮的通货紧缩,对未来的生产能力和经济增长速度直接构成破坏。再者,低水平投资和重复建设仍是我国经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投资效率不高为我国未来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也埋下了隐患。而且即使实施积极的货币政策,也未必能全面启动投资需求。在这种情形之下,再利用货币政策去推动对传统生产线再建设,只会形成更大的过剩。同时,由于我国的技术创新机制滞后,科研、技术投入量小,使得新产品开发缓慢,且已存在的科研成果产业化难以实现,从而不能创造出新的需求、开拓新市场,这就使得资金寻觅不到可供转移的场所。这说明我国的经济过剩不仅仅是生产能力的过剩,长期处于瓶颈状态的资金也已经过剩。
对此,今后一段时间我国货币政策宜注重在引导投资和消费平衡发展上下功夫,对某些行业的投资过热行为以预防为主、以治理为辅。同时采用结构性信贷政策鼓励消费增长:一方面对住房装修、家用汽车、电器、通信设备、教育、假期旅游等领域的消费信贷继续给予优惠,另一方面也实行较为宽松的消费信贷政策,积极培育农村和中西部贫困地区群众的良性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要努力发展消费信贷。消费信贷是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目前重点发展的对象,从1999年起,人民银行已允许所有中资商业银行开办消费信贷业务。为此,商业银行要在健全消费信贷机构的基础上,加大消费信贷的投入,在继续做好个人住房、汽车消费贷款的同时,扩大教育助学贷款,使具有较高知识水平的大学生成为个人消费贷款的直接受益者和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实践者。同时,逐步扩大消费信贷的服务领域,试办一些新品种的消费贷款,积极发展信用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