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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法律法规 强化经营考核 规范产权交易
本报讯 尽管到11月18日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才满5个月,机构刚刚建设、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正在进行,但有关人士表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已很明确,天津将从三个方面构建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天津市国有资产整体素质的提高一直受到各方面重视。经过多年来嫁接、改造、调整和资产重组,天津市国有经济布局不断优化,国有资产总量与运行质量稳步提高。截至2003年底,天津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总资产从1993年的1140亿元增长到4174亿元,增长了2.7倍;国家所有者权益从1993年的221亿元增长到1294亿元,增长了4.9倍。
天津市国资委副主任刘宏介绍,目前天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刚刚起步,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规范产权交易、确保国有出资人到位、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还需要进行大量工作和长期努力。为此从现在到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天津将建立健全三大国资监管体系。
用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长期有效。据天津市国资委提供的情况,到目前为止,天津已建立有关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共46项,将分别为天津市产权管理、企业经营者的业绩考核、企业国有资产统计评价等具体工作提供规范依据。
刘宏说,在法律法规规范的基础上,天津同时着手建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国有资产经营优劣直接与经营者个人收入、成长挂钩。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以往企业好坏与个人无关的弊端,有利于强化经营者的责任意识,促进国有资产良性运营。
目前天津市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考核体系、企业效绩评价体系和经营者业绩考核体系正在建立中。今后企业负责人要与国资委签订经营者业绩责任书,国资委对经营者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据悉,明年天津将在部分企业中试行包括基薪和业绩年薪在内的年薪制,完成和超额完成经营目标的企业经营者,将能得到年度薪酬奖励和任期中长期激励;没能完成经营目标的,将被扣减或延期兑现薪酬。
产权交易存在漏洞和不规范行为,也是造成目前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保证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安全运转,天津将严格规范产权交易,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监督体系。
据天津市国资委介绍,除了强化所出资企业的财务监督外,天津将加强对产权登记、产权变动和产权交易的监督和管理。为防止不规范产权交易行为的发生,从根本上预防国有资产流失,今后凡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审批手续不全、没有进产权交易市场交易的,不予办理相关的产权登记手续。同时建立产权转让情况定期报告制度:产权转让审批机构及产权交易机构必须定期向国资委报告产权转让的有关情况,以随时掌握国有产权转让情况。为了保证对产权转让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公开化,国资委还将对产权转让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召开情况通报会,提出改进措施。
另据了解,目前,天津市国资委对国有资产采取的是直接监管和委托监管相结合的办法,天津市经委系统的19个集团公司以及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等20个单位已被首批纳入国资委直接监管,首批纳入直接监管的国有资产总量达405.28亿元。其它国有资产由国资委委托原归口单位监管,并将在今后分批纳入直接监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