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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西门子在德国法院起诉海信侵犯自己的商标,2004年11底,海信也对外宣告已启用法律程序,起诉到德国商标局随着2004年10月博世-西门子在德国法院起诉海信侵犯自己的商标,2004年11底,海信也对外宣告已启用法律程序,起诉到德国商标局。对此,德国慕尼黑Vossius & Partner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欧洲商标和德国专利代理人保罗-图切纳博士(Dr.Paul Tauchner)和该所德国商标法律师西蒙-舍菲尔(Simone Schifer)接受《财经时报》采访时表示,海信和博世- 西门子争辩的说辞都有值得推敲的地方。
博世是否恶意抢注?
《财经时报》:海信称“HiSense”是1991年创立的,1993年在中国注册,1999年1月5日成为“中国驰名商标”。而在1999年1月11日,博世-西门子却在德国注册了同样的商标。您认为博世这样做是不是违反了《德国商标法》?
图切纳和舍菲尔:对于“HiSense”在中国成为驰名商标6天后博世-西门子就在德国注册的事实,人们可能有很多推测。但没有相应的证据,推测是没用的。
对于这种类型的案件,德国一直没有应用广泛、内容稳定且界限分明的法律规定。根据1966年德国最高法院的判决,一个德国商标在使用时,如果造成让人感觉与其他商标相似或相同的印象,即使这个商标在德国应用不是很广泛,但若在国外比较著名,也同样违反了《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这里一个重要的前提是,该商标在德国国外知名度很高,有着广泛的国际影响力。
所以,现在问题的关键是除了中国之外,海信在其他国家有没有推销过自己的驰名品牌“HiSense”,尤其是美国和日本。如果海信能够出示证据证明博世-西门子应当知道自己高知名度商标的存在,取得这个商标就是用来阻碍海信在德国或其他国家的发展,那么德国的法院才可能认定博世-西门子注册“HiSense”是恶意的。
《财经时报》:博世-西门子声称,自己注册的“HiSense”商标在德国主要用于高端的洗碗机、冰箱或者高档的厨房用具,而海信则在彩电上使用这个商标,所以没有违反《德国商标法》。您对此是怎么看的?
图切纳和舍菲尔:为了确定博世-西门子注册这个商标时到底用在何种商品上,我们对商标资料库进行了搜索。结果发现,无论博世-西门子把“HiSense”注册成德国商标、欧盟区域商标或国际商标时,都这样表述:“用于电子仪器和设备以及国际商标第9条包含的产品……”
很显然,海信的彩电正好包括在“电子仪器和设备”之中。博世-西门子注册了“HiSense”后,就有了能够阻碍任何竞争对手在“彩电上”申请、使用、注册这个商标或者相似商标的优先权。这当然包括海信。
来源:[财经时报]
(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