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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看,公务员法要实施了”、“公务员不能经商了”……12月26日一大早,笔者家门前的报摊业主大声吆喝着,报摊上摆着的《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报纸,都在一版醒目位置介绍着公务员法草案等内容,一些过往行人驻足买报。
卖报人为何把公务员法草案当卖点?笔者通过与卖报人、一些买报者交流,基本明白了其中缘由。公务员的薪水来自纳税人,国家应该让纳税人知道公务员基本情况,这是公众关注的一个原因。在不少群众眼中,公务员这一称呼还很神秘,哪些人可以当公务员,公务员如何产生的、公务员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等,许多人渴望了解这些内容。国家为公务员立法,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众对知情权的要求。
同时,近期关于公务员各种问题的争议很多,人们希望在公务员法草案中找到答案。例如,该不该管管那些有特权的“红顶”商人,公务员的薪水怎么说涨就涨,公车改革是不是变相涨工资,同级别不同单位的公务员“肥瘦”差距为何那样大,公务员能否实行聘用制,还有廉政公积金、期权腐败等问题,诸如此类的问题,影响了公务员在群众中的形象,群众也盼望国家对此有明确态度。这次公务员法草案,没有绕开这些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而是十分明确规定了公务员不准经商、离开公职两年内不得从事或代理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营性活动、实行正常增资机制、任何机关不得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等,正面积极地回答了群众的疑问。
此外,公众对如何考核公务员也十分关注。不少人认为,既然公务员拿的是纳税人的钱,服务对象也是广大群众,公众对公务员应该有一定知情权、监督权、考核权,公务员工作好坏,不能全凭上级说了算,应该让公众有充分的话语权和决定权。按理说,公务员法不该回避这些问题,但由于草案没有全文公示,人事部的解释也没有涉及这方面内容,媒体对此的报道几乎没有,因此,大家不知道草案如何规定的,这确实是个遗憾。
客观地说,公务员法草案不仅涉及500万公务员的直接利益,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更是密不可分。从某种意义上说,公众热情关注公务员法草案,是民主氛围增强的体现,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建设政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 责任编辑:周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