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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清华、北大等高校专家学者在清华大学共同座谈,与会专家均表示高度关注健力宝事件,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政府强行接管健力宝的做法提出强烈质疑,并一致公开呼吁有关方面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现将尹田教授(民商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经济法学会理事,全国人大法工会合同法起草小组成员,民法起草小组成员,物权法起草小组成员)发言摘要如下:
尹田教授认为,三水区政府强行接管健力宝,本质在于公权强行介入了民事商业经济生活领域,实际是地方政府动用行政权力,保护自己在商品经济活动领域中的财产利益或者其他某种利益。
他还说,“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个提法没有错,可是如果把它写在民法上就错了,私人财产权利要受到保护,其实首先就是要让这种权利去抵制去抗衡政府权力。
在健力宝事件中,政府只能行使小股东的权利,但却动用了公权,这是极为荒唐的,应当马上叫停政府侵权行为。
不管这个事情将来怎么样,现在的问题是要马上把政府赶出去,不能滥用公权。
以下为尹田教授的发言整理:
首先,我们要谈对一个事件的看法或者对此下一个结论的时候,必须把它纳入有关游戏规则,就是法律框架里面来,应该说我们不能过于考虑情感,我们不能先入为主的带有倾向性,我们更需要的是客观的理性看法。从法理而不是情理的角度来看,三水区政府强行接管健力宝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所有问题的本质在于公权强行介入了民事商业经济生活领域,这个是非常严重的事件,我认为怎么强调都不过分,而这种进入是毫无根据的,是完全违法的,所以政府即便有一万个理由,最大最大的理由其实也不过就是保护国有资产和国家利益,就算有这个理由,政府的行为也绝对违法,而且非常严重。
对于国有资产,从经济学角度可以分析它的特殊性,但在法律意义上讲,只要是国有资产进入了民事财产领域的话,它跟任何一个财产应该获得同等的保护,没有任何优越地位。 “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个提法没有错,可是如果把它写在民法上就错了,在商品经济社会,进入商品生产流转的任何一个财产,不管来自于国家、来自于个人、来自于外国资本,在法律上地位统统平等,国家财产如果在民事领域中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话那就意味着你享有特权,我们搞了几十年行政体制改革,就想破除这一点,我们立法上完成了,但是在观念上并没有完全实现。三水政府强行接管健力宝这个案件实际上就是地方政府动用行政权力,保护自己在商品经济活动领域中的财产利益或者其他某种利益,这个非常危险,如果可以这样做的话,政府涉及到的经济利益多得很,任何一个国有企业跟其他企业发生经济交易,一旦那个国有企业认为它的财产遭受损害时候,这个时候政府都完全可以像三水区政府这样以保护国家利益为理由,直接动用行政权力来介入这样一种利益冲突,这显然是荒谬的逻辑。政府来介入解决冲突,弊端在什么地方呢?这个时候没有公正可言了,因为是否遭到损害你的利益,需要超越于政府权力之上的东西加以裁判,那就是法律,那就是司法机关。所以三水区政府这个事情非常荒唐,而且非常危险,是绝对违法的。
我们说,私人财产权利要受到法律保护,其实首先就是要让这种权利去抵制去抗衡政府权力。政府太厉害了,公司是什么?公司是个司法上的主体,不是行政机关,作为一个行政机关,上级机关可以命令强行进入,而公司是私法上的主体,跟个人没有任何区别,我们称之为法人,法人不过是一个人而已,跟个人没有任何区别,他有自己的财产,有自己的权利,公权没有任何理由进入这个领域。政府同时又在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者,又在进行投资,当政府投资时候,政府是什么地位呢?不管是以资产管理公司名义还是以其他什么名义,只要他进行投资,他投资的财产算做国有资产,但是明文规定你的地位就是投资人地位,《物权法》明年3月份马上颁布,这一条经过反复论证最后定下来了,你就是投资人地位,我是个体户,你是政府,我们合资建立一个公司,我的地位跟你的地位没有任何差别,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在这种投资过程中,自己的权利或者利益遭受个人侵犯,比如政府在关于健力宝股权转让的整个过程中间,他就算认为自己的某种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这时候他也只能通过私人之间的游戏规则获得法律上的保护,不能因为你是政府你就可以动用行政权力,这是不可能的。
健力宝集团不管发生什么样的纷争,政府只是小股东,只能行使你作为小股东的权利,但却动用了公权,这是极为荒唐的,非常荒唐,没有道理可讲,相当于自己私设公堂,这个事情无论如何不能再搞了,要马上叫停。健力宝集团有两个大股东,三水健康产业和香港CASA,这两个公司的权益被他人剥夺了,没有说明任何理由和程序,那怎么成呢?那就是侵权行为,这是政府行为,根本不是什么简单的三水资产管理公司行为,它就是三水区政府的侵权行为。
这个接管实际上跟汇中天恒也不是直接关系而是间接关系,爷爷在那儿站着,孙子出问题了,你管不着,现在只能由CASA和健康产业出来告三水区政府;可是又有问题,连公章都被政府拿去了,没办法企业什么事都干不了,三水区政府这样做不是胡闹吗?其实无论三水正天、健康产业还是健力宝集团的公章都是企业的财产,如果政府拿走了,那企业有权利起诉政府要求马上还公章。可是又有人会问,你要诉讼就得去佛山立案,佛山法院能替你说话吗?那是体制上问题,道理就是这么一个道理,我们不能因为佛山法院有可能不立案,那个政府不理我们,所以我们就改变个说法,我们不可以这样。问题怎么解决?媒体要出来说话,舆论要监督,但是如果我们媒体也是晕头转向的,整个社会都是模糊状态。所以健力宝这种事件恰恰是舆论监督帮助大家认识这个道理的很好的机会,真是非常好的机会。从其他角度分析的话,可能中间有很多故事,媒体最感兴趣的是某个人在里面有什么不干净的地方,但目前最首要的问题就是政府越权、强制接管的问题,否则一切都可以按法定程序办理。
总的来说我认为,当地政府在这件事情上的做法是十分荒唐的、不可理喻的,必须立即叫停。地方政府不可以越权做任何事情,不管目的是什么、不管效果如何都是不可以的。不管这个事情将来怎么样,现在的问题是要马上把三水区政府从健力宝赶出去,不能滥用公权。首先群起而攻之,我们的经济学家、管理学家、法学家要立场坚定。
(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