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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主体:卫生部日前通报了2004年植物油卫生监督抽检情况,抽检不合格名单中包括消费者耳熟能详的品牌如金龙鱼、福临门等。
据了解,这些名牌产品及生产厂家早在2002年就被列入了国家免检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根据《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免检的有效期为3年,这就意味着,以上食用油企业及其产品直到2005年还在免检有效期之内。
食用油在免检期内出问题,这无疑是质检部门的尴尬,给政府信誉抹了黑。虽然我们不能确定这些名牌食用油之所以出现不合格产品,是因为质检部门实行免检造成的,但我们可以确定,如果对这些名牌食用油企业进行严格、规范的定期检验,那至少会促使企业加强对生产、流通环节的监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合格产品的出现几率。可见,免检的初衷是为了扶持企业,但结果可能导致企业质量控制工作的松懈,反过来害了企业。所以,通过“问题油”事件,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目前的产品质量免检制度。
食品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风险实在太多了———自然的、人为的、技术的多种非正常因素都会对食品质量产生影响。就算我们把生产过程中的风险全部化解了,但食品储存、运输过程的一些人为的因素也会对食品质量造成影响。因此,对包括食用油在内的食品实行免检,无异于以政府信誉为赌注进行一场赌博。
建立免检制度的初衷是好的,为了引导、培育市场,政府有必要进行一些行政干预。但要看到,随着市场经济的成熟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免检制度已经越来越不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毕竟在市场经济中,政府部门的主要工作是制定规则并监督规则的执行,而不应过多涉足具体的经济活动。免检意味着政府部门在帮企业做信用担保,意味着政府部门过多地干预了市场竞争。
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来看,产品质量检测是公众身心健康的制度依托所在。它既是纳税人授予政府部门的一项庄严权力,也是法律赋予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政府部门没有权力随意放弃这种职责。而从某种角度看,实行免检是相关政府部门不有效履行自身责职的一种体现。
当下,食品安全领域频频出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食品生产的事中监督工作迫切需要加强,而免检这一事前监督模式显然与此相悖。所以,建议有关方面考虑逐步取消食品生产领域的免检制度。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