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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31日,国务院动用450亿美元国家外汇储备,注入到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以补充这两家银行的资本金。以此次国家注资为标志,中国金融改革中的攻坚战——国有银行改革大幕徐徐拉开。
这个消息直到2004年1月6日才被广泛了解。当日下午,记者像往常一样习惯性浏览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时发现,一份名为《国务院决定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的文件出现在该网站上,记者的第一反应是国有银行改革开始了。
但这条国家注资启动银行业改革的消息在彼时还是显得有些突兀。当时各方关注的焦点是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走高以及可能随时实施的宏观调控。在这样的背景下,业界普遍担心的是宏观调控是否能与银行改革并行。有人甚至担心,认为宏观调控最终会给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和资产质量带来相当的负面影响,并导致银行不良资产余额和比例上升,从而为银行改革制造难题。
改革背水一战
我国现在的银行业已经成为经济理论——“木桶理论”中最短的那块木板,如果再不进行改革,将会影响整个改革的步伐。
对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研究所名誉所长邱兆祥表示,近20多年来,我国经济所经历的较大波动几乎都与银行密不可分。因此,完善金融调控,进行经济治理,重点理应放在银行部门。
从整个改革来看,企业改革已经逐步了适应市场化方向的需要,比如政企分开、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等等,但是,这些在银行业中却看不到。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特别是到2006年过渡期结束后,金融业的竞争将大大加剧,特别对商业银行而言,人民币业务的全面开放将使其面临若干挑战:一个是高端客户竞争;一个是人才竞争;再一个就是自主定价能力竞争,即商业银行是否具有有效管理资产负债的能力。这就对我国银行业改革提出了迫切的要求。
就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在8月26日中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仪式上所说的那样,银行业改革“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是一次‘背水一战’,只能成功,不能失败的改革”。
宏观调控铺路
持续一年的调控与改革风云激荡尚未落定,年终岁末回过头再看年初的疑问,可以发现,宏观调控与银行改革完全是同生共存的关系。
正像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6月3日银监会电视电话会议上谈到的那样,“从根本上说,当前国家宏观调控目标与银行有效监管目标、银行审慎经营目标是一致的”。
刘明康解读的宏观调控目标,“是中央要求把住信贷投放这个闸门,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这是“希望通过调控信贷来有效控制投资规模,减轻通货膨胀压力,发挥银行体系作为经济稳定器作用”;而银行审慎经营目标则要求“加强风险管理,防止贷款投放的盲目性,避免贷款过度扩张为低水平重复建设推波助澜”——两者在控制贷款投放的量与质上完全一致。
正因为如此,刘明康提出了后来被广泛引用的银行业改革与宏观调控“四个结合”说:把宏观调控与深化银行业改革相结合、与完善商业银行的风险内控机制相结合、与金融创新相结合、与信贷文化建设相结合。
其中,刘明康对宏观调控与银行业改革关系有深入阐述:把国家宏观调控与深化银行改革结合起来,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资本约束的经营理念,合理确定各类资产的风险权重,改进考核指标体系和具体办法,引导商业银行审慎稳健经营——借这轮宏观调控推动银行业改革之意跃然纸上。
事实也证明宏观调控确实能够与银行改革共存。实施宏观调控以后,11月末,当月投放现金131亿元,同比少投放58亿元;前11个月累计投放现金463亿元,同比少投放698亿元;全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含外资金融机构)本外币并表余额为18.64万亿元,同比增长13.5%;前11个月,人民币贷款累计增加19691亿元,同比少增6519亿元。
银行业的业绩也在提升。9月末,境内主要商业银行(含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核心资本由年初的7306亿元增加到7873亿元,贷款损失准备金缺口比年初缩小1442亿元,抵补率22.54%,资本充足率比年初提高2.23个百分点,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总体上继续保持双下降势头。9月末,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率为13.37%,比年初下降4.39个百分点。
利率市场化施压
恰如媒体形容的那样,政府目前所面临的银行改革,就像一个传统的“九连环”的游戏:改革中的每一个部分都与其他部分紧紧相连,而每一个分目标的达成既受其他目标改革效果的限制,又直接影响着其他部分的改革进程。
这场银行改革攻坚战首先要化解银行积聚的金融风险,而化解风险需要依赖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提高和不良资产比率的降低,除去国家注资这种非常规性方式,最后还是要落实到自身盈利的提高上来。
而银行提高盈利能力的关键在于利率的自由浮动:只有银行能根据市场实际,独立地为自己的资产风险定价,才能有效地检验不同银行之间的效率和能力,从而达到“优存劣汰”的目的。而今年的宏观调控的一个结果正好就是推动了利率市场化。
今年的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在较大程度上赋予商业银行根据货币政策导向和贷款风险确定贷款利率水平的自主权;从10月29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均上调0.27个百分点,同时放宽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浮区间,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实行下限管理,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扩大至基准利率的2.3倍,允许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下浮。
2004年10月,央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调查显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对大、中、小型企业发放的贷款在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内均有分布。其中,2004年三季度,对大型企业贷款利率下浮的占比为38.5%,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实行上浮的占比分别为39.5%和55.5%。
调查显示,三季度金融机构发放的全部贷款中,实行下浮利率的贷款占全部新发生贷款的20.8%,比上半年下降4个百分点;实行基准利率的贷款占29.1%,比上半年下降3.4个百分点;实行上浮利率的贷款50.1%,比上半年上升7.4个百分点。
这次放开商业银行利率浮动上限,为银行业改革创造了好的外部环境。如果没有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商业银行就不会考虑定价技能,由于不用考虑定价问题,商业银行也没有必要积累并整理相应的数据,也就不会具备自主定价能力。因此,逐步扩大利率浮动区间,可以培养商业银行的自主定价能力,使其逐步成为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机构。
反哺经济发展
如果从长远来看,银行改革也为宏观调控提供了基础性保证。邱兆祥认为:“银行能否通过改革‘归位’成为真正的金融企业,是其能否成为宏观调控中适度控制投资规模、有效调节经济和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
应该注意到,在这次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股份制改造过程中,有一个跟以前完全不同的提法,那就是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要坚持以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中国建设银行张恩照董事长在9月21日建行股份的成立大会上提到,“坚持以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以改革为动力,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造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就一定能够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回报”。
这是借鉴了日本银行业改革的经验。1998年桥本龙太郎就提出一个拯救银行的方案。这个方案不仅政府大力注资,而且专门成立了金融监督厅,负责监督银行改革。但是,由于政府监管机构、银行、企业之间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使得金融改革难以进行。这样不仅延误了日本银行改革的时机,也让既有的问题越积越大,最后一发不可收拾。
日本的经验教训表明,只有彻底让位于市场,让市场来均衡各方利益,银行业改革才能获得成功。现在我国的银行业改革提出为股东创造价值的理念,如果能够坚持和落实,就是一种市场化的推进。
顺着这个市场化思路下去,我们可以想像,如果以后碰到经济过热,需要进行宏观调控的时候,恐怕不要像现在这样动用“窗口指导”等行政手段,各家银行自己就会主动降低风险较高行业的信贷规模,因为不收缩信贷,就会带来损失,从而影响股东的收益。
( 责任编辑: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