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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电价的形成过程一直是由政府确定,电价既没有反映电力企业的真实成本,也难以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及时做出调整,缺乏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成为电力改革一个难以克服的痼疾。
无论是对于制度设计者,还是市场主体,无法回避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如何建立一个真正的市场主导的电价形成机制,成为电力体制改革难以回避的核心难题。
过去的一年,“电荒”、“电价上涨”、“听证会”无疑将成为电力行业的关键词。从年初开始,人们对于连续几轮的电价上涨仍记忆犹新,全国销售电价同时在南方、华东、华北、华中四大区域电网宣布上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一份《中国电价和电力发展研究》报告认为,电网建设滞后加剧了电力供应紧张局面,而输配电电价占终端销售电价的比例过低造成了电网投资回报率低于全国工业平均水平,也是电网投资存在巨大资金缺口的原因。报告以国电公司为例计算,若维持当前的电价结构和水平,其财务状况将不断恶化,资产回报率将由2002年的0.4%下降到2010年的-1.7%,并将在2005年出现全面亏损。
“从资产回报率来看,我国的电网投资回报率远低于国内工业投资和独立发电公司回报率,也远低于电网投资回报率的国际水平。以国家电网公司为例,其资产回报率和销售利润率分别为0.4%和0.6%,远远低于独立发电公司的7.1%和18.9%,也低于全国工业的平均水平。”
“在供需矛盾突出、资源短缺状况下如何确定电价体系,是电力体制改革中的一个关键问题。”电力市场研究专家言茂松说。
我国电价改革的长期目标是在进一步改革电力体制的基础上,将电价划分为上网电价、输电价格、配电价格和终端售电价;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配电价格由政府制定。同时,建立规范、透明的电价管理制度。
“解决各方利益矛盾的长久之计是理顺电价形成,建立各方合理公平负担的价格形成机制。”
“如何确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区域化市场电价体系,目前已成为一个世界性难题。”言茂松教授认为。
但在这一“难题”背后,却是电价改革带来的电力行业相关利益的调整和博弈。长期以来,我国电价的形成过程一直是由政府确定,电价既没有反映电力企业的真实成本,也难以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及时做出调整,成为电力改革一个难以克服的痼疾。
据了解,我国目前正在部分电力市场实施“两部制电价”,其“电量电价”仍采用国际上通用的“统一出清电价”或“按报价支付电价”,但这两种方法存在固有的缺陷。“尤其在电力短缺的时候,必将导致电价攀升市场失控,政府将付出巨大的改革成本。”言茂松认为。
( 责任编辑: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