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近来,公众对春节铁路客运票价仍与往年一样上浮的新闻议论纷纷。自2002年铁路票价听证会之后,有关部门没有再就票价上浮举行过听证会。
本来,公众对关系切身利益的事发表自己的见解,在一个民主社会是一件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这也是公众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增强和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但是当看到铁道部有关官员表示,不存在每年春运都要专门进行一次价格听证会的报道(1月14日《新京报》),笔者不禁哑然失笑,甚至有点愤怒。因为这种解释正在颠覆听证存在的基石,影响到听证功能和价值的发挥。
价格听证的产生起源于制约行业垄断的需要,但对价格听证制度的意义,却决不能仅从垄断这一经济学的角度去考虑。
在一个非竞争性的市场上,消费者的权益如何更好地得到保护,政府具有重要的调节功能。政府调节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政府站在中立的立场上,通过听取利益相互冲突群体的不同意见,从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独立地作出决定。听证会,正是这一过程的制度化保障。而铁路部门的解释完全抛弃了这一原则。
从政治和社会的角度来看,听证会是我国民主政治的一种实践,它听证的是政府的自信,是百姓的参政议政能力。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听证会制度的产生其实是社会中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利益的一种权衡过程,其主要功能应是作为一种协调多元利益关系的手段。而协商机制本身,正是强调利益相关者地位的相互尊重,信息的相互对称,以及利益的共存共赢。从这点看,铁路部门的解释和做法,难道不正是在颠覆听证制度的价值吗?
由于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一定历史时期社会结构的制约,听证会制度也许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中的利益冲突问题,但通过它,还是可以为公平和秩序赢得一定有利条件的。听证会作为人们表达不同意见的一种制度化形式,最关键的,是要让人们觉得自己的意见受到重视,从而增加对这一制度和听证结果的认可。而铁路部门的做法和解释,显然只会降低公众对涨价的接受程度,表现出对公众利益的漠视和对公众权利的剥夺。
( 责任编辑: 杨茂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