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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电视,报纸广播上的医疗药品广告多如牛毛。“无任何副作用”、“疗效最佳” “治愈率百分之×”、“某诊疗技术达世界领先”、“药到病除” 等字眼让人怦然心动,而实际上如此“神效”的广告更多的只是吹嘘,说得更加明白一点,就是骗子,一种以他人生命为儿戏的卑鄙骗子。
据人民日报报道,2004年1月至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播了45424次省级和省级以下电视台发布的药品广告,违法发布率为62.3% 。2004年6月至11月,监测检查了159份都市类,晚报类和广播电视报类报纸发布的10498个药品广告,违法发布率为95%。一串让人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是更令人忧心的事实,很多患者就是受了虚假医疗广告的误导,导致病情拖延,造成经济损失身心危害,更有甚者因接受错误治疗,服用不当药物失去宝贵生命。
虚假医疗广告看似上天赐予的馅饼,实为人造可怕的陷阱,已经成为社会一大公害。要知道,医药的发展是一个不断摸索,不断改进的过程,一种药品的推出必须经过无数次实验才能得到大众承认,而“神药”的研发速度都是快得有违常理,疗效更是神乎其神,其中猫腻不言自喻。去年发生的中华灵芝宝、新兴医院事件就说明了虚假医疗广告所吹嘘的根本就是严重夸张,甚至子虚乌有,纯属摆摆噱头,玩弄公众感情于股掌之上。然而上当受骗的人为何还是源源不断?自然是因为深入群众的媒体虚假宣传之故。从这一点看,新闻媒体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医疗药品和百姓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岂能视之儿戏。媒体是一种社会公器,肩负着声张正义,表达民众声音,痛斥社会弊病的职责。有些媒体仅仅为了追求盈利,对那些虚假广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能谁有钱就给谁做广告,成为那些害人广告的传播者、同谋犯,让无辜百姓深受其害,明知前方是一个火坑还引领消费者往里面跳,这和谋财害命有何区别?用牺牲媒体责任、公信力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利益,这种做法为人民大众所不齿。
依笔者看,医疗药品广告也不宜一禁了之,毕竟人吃五谷杂粮,岂有不病之理?真实,有效的药品广告还是受到大众欢迎的,所以,应加大对医疗广告发布的审核力度。媒体也应在遏制害人广告方面发挥其得天独厚的优势,弘扬正气,严格把好广告质量关,杜绝虚假医疗广告传播,宣传医学知识,普及全民健康意识。这才是大众的媒体,为民造福的社会公器。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