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本报评论员
新春临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就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出了“一号文件”。这是我国改革开放后关于“三农”问题的第七个“一号文件”。新“一号文件”的第七部分就农村金融工作进行了集中和专门的阐述,强调要“改革和完善农村投融资体制,健全农业投入机制”,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要针对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并进而就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明确县域各金融机构为“三农”服务的比例、方式,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新办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探索建立小额信贷组织,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等提出了要求。这为我国金融支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需要各金融机构高度重视和贯彻落实。
毋庸置疑,多年来,我国金融系统在支持“三农”工作上做出了巨大努力并取得了显著成效。2004年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由8省市扩大到全国29个省市区,去年全国农村信用社实现了近10年首次年度盈利。但是,应当看到,金融支农仍然存在种种不足和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社会资金总体上向城市倾斜,信贷投资结构严重失衡。近年来,众多农村金融机构,纷纷洗泥上岸,从农村撤离,造成支农金融机构主体缺位,人员不足;农村资金大量向城市倒流,使占总人口30%多的城镇,占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约70%,人均额为农村的5-6倍。
资金投入的长期严重不足,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农村基础设施严重短缺,道路交通、供电供水、教育文化、医疗卫生、邮电通讯等条件远远低于城市水平,农民生活水平相对低下,生活条件又限制了其对耐用消费品的需求,制约了消费升级。因此,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加大金融对“三农”支持力度,势在必行。
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转变观念,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到,支持“三农”发展,开发“三农”大市场,逐步解决“三农”问题,既是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金融部门开拓新市场、培育新客户、发展新业务的需要,只有关注解决作为经济薄弱环节、弱势群体的“三农”的信贷需求,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结构,才能改变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促进城乡融合协调,共同发展。
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要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要进一步放宽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领域,拓宽农业和农村的投融资渠道,大力引导和鼓励银行资本、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国外资本投资开发农业和建设农村基础设施,不断提升农业生产力水平,夯实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基础。
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要进一步发挥农信社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在完善治理结构、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支农服务能力方面取得成效。要增加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中长期贷款,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落实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实行多种抵押担保形式的有关规定,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
(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