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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付酬,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对那些不顾农民工死活,恶意扣留他们工资的行为,理应给予谴责甚至让其承担法律责任。但据笔者调查,吸纳农民工最多的建筑行业,如今多数却正受着夹板气:承接的政府或其他业主的工程,工程款被大量拖欠,为结清农民工工资,他们到处找欠款单位“烧香磕头”。要来的一些钱,把农民工的工资兑付了,可职工的工资又发不下来了,一些企业出现了内部的不稳定。
不能及时兑付农民工工资,建筑企业当然有责任。但如果把板子仅仅打在建筑企业身上,笔者认为同样有失公允。当前在建筑企业中,如果说有哪家不把兑付农民工工资当回事,那倒成了新闻。现在恐怕最能让施工单位感觉到心跳的,要数兑付农民工工资这一块了。稍有不慎,或者说因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发放不及时,不仅会受到政府的严厉处罚,还有可能引发上访、围攻甚至是群殴这样一些群体性事件。但由于建筑业是低利润行业,加之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及市场行为不规范,建筑企业常常面临“无工程等死、有工程找死”的局面。他们常常面对的是投资不到位等“先天性不足”的工程,工程上马后,就会出现资金“断流”,导致实际存在的垫资施工。或者,面对的是低价中标无利润可言的工程。而在施工中,投资方、工程监理、政府很多职能部门,都能拿住施工单位的“命门”。比如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等,在工程完工后本应及时返还,但有的投资单位却迟迟不给,给施工单位的资金周转造成极大困难。而跟政府“理论”、找投资方交涉,建筑企业为了市场又有多种顾忌。而令建筑企业头痛的,还有一些“包工头”承包分项工程后,在管理无方、造成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出现亏损的情况下,组织农民工跟施工单位闹,甚至奔赴施工单位大本营要挟,让建筑企业左右为难。
笔者认为,在加大对建筑企业兑现农民工工资工作监督的同时,政府同时要对不顾实际情况盲目立项造成项目投资不到位的政府行为、工程款项不能及时拨付的工程发包行为、混乱的建筑市场秩序等进行监督和干预,还要对那些巧打“民工牌”、想从施工单位身上捞取不义之财的“包工头”进行打击,以此从根本上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及时兑付。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