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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下旬,大陆两位企业家相继自杀的事件被多家有影响的媒体深入报道。而由此激起的各种讨论,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企业界。
山西鑫龙稀土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恩龙留有遗书,据报道,其中主要说到政策变化快、负担过重、银行的贷款和朋友的借款无法如期归还,上门讨债的人很多等等。西安金花集团副总裁、副董事长徐凯没有留下遗书,而现在人们多相信他因陷入个人感情上的困局而弃世。
真正说来,任何自杀都是无法破解的谜局,人们根据种种迹象而构建的解释,只是对现场的一种想象性的逼近。从这个角度来理解,赵恩龙的自杀,比徐凯的自杀引起舆论更大的关注。赵恩龙的自杀给了人们进行社会性讨论的更大可能,由他的命运很多人可以有机会生发自己关于政策、企业经营环境、企业发展道路以及民企所面临的生存压力的见解。
但在另一方面,即使我们相信赵恩龙的死是“经济大环境与企业小环境结合”所导致的悲剧,那么其中“大环境”和“小环境”各有多大程度的影响,也值得细加辨剖。大环境,有宏观调控、产业政策、贷款政策、民企生存压力、政企关系、地方商业文化氛围等等;小环境有企业经营及管理、企业发展方向与现实、企业家的人际关系网络等等。如果从赵恩龙的自杀而推断责任主要在于宏观调控导致资金链断裂,或者民营企业受到了宏观调控的压制,可能是过于简单了。
从报道上看,如果说国家宏观调控对赵恩龙的企业会产生不利影响,主要也是因为赵恩龙的企业本身有太多的问题,扩张过快、管理混乱等等。可以说,赵恩龙的企业虽然成长很快,但早已在资不抵债状态之中,大量贷款被消耗。鑫龙的问题因为宏观调控而集中暴露,难道不是理所应当的吗?如果鑫龙能够因宽松的贷款而继续得到资金,问题不断积累,最终会形成怎样的局面?
这样讲,并非责备死者,只是说明赵恩龙自杀悲剧,不能简单归咎于宏观调控。赵恩龙的企业陷入困境,也不只是赵恩龙自身的原因。例如地方政府为了税收而扶持鑫龙不断做大,例如银行贷款审查的随意,例如宏观调控事实上对民企有更大的冲击等等,都是鑫龙迅速陷入困境,从而使赵恩龙在经营上无以为继的原因。宏观调控到底是否必要、是否收到好效果,我没有足够的知识进行判断,尽管我同意上面所说的问题应当解决,但并不觉得从这些问题可以推导出宏观调控有问题的结论,不认为赵恩龙自杀证明对一个问题丛生的企业给予无限贷款有什么合理性,我想民企、国企的平等待遇应当是享受到同样规范的贷款条件,而不是共同滥用银行资金。
无论企业发展有怎样的问题,企业家的自杀都是悲剧。虽然现代企业制度就是要强调资产责任,然而经济责任并不需要以生命来承担,“资本家跳楼”绝非责任制度的方向。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