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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1月31日发生两位教师“夜砸汉奸王直墓”事件后,2月1日,王直墓再次挨砸。而这之前,安徽民政厅方面称建王直墓本来就违法。(《新京报》2月6日)在公众对王直的墓质疑后,安徽民政部门的有关人士终于出来表态说王直墓违法了,虽然安徽民政部门认为王直墓的违法性与目前公众愤怒的王直疑似“汉奸”无关,但不管怎么说,“违法必究”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法治原则,既然有关部门认定王直墓违法了,可却对民众要求“处罚”追究的呼声装“聋”作“瞎”呢?
据安徽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一张姓处长说,“安徽省城镇殡葬管理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歙县农村属于土葬改革区,原先所有老坟和祖坟都不许留坟头,修建时不得大兴土木,不允许大规模改修。如果要重新修缮祖坟,只在原地上立个碑是可以的,如果碑的高度不超过0.8米是可以自行建立。但是如果规模较大就一定要向当地民政部门报批。王直墓修得不行,它根本没有得到民政部门的同意,我看过王直墓,占地面积又大,还是台阶式,这样建墓是不合法的”。很遗憾我没有查到如果象张处长所说的这种违法行为,安徽民政部门应当进行什么样的具体“处罚”,但我相信,既然违法了,处罚是应该有的,可是为何至今未见安徽民政部门对王直墓“处罚”呢?而且这位张处长还肯定地说他“看过王直墓”,作为拥有合法处置权的执法人员,当他看到违法现象时,竟然听之任之,这让人们说他们什么好呢!
这位张处长认为王直墓违法的第二个理由是,土地是国家的,承包责任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个人也无权私自改变土地的用途。这块地没有通过土地部门许可,拿了补偿款就私自转让给别人当祖坟,这也是很不规范的。对于这个理由,我查看了一下安徽省的相关法规,确实如张处长所说。而且《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明确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没收非法所得,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其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对当事人双方按非法买卖金额的百分之二十至五十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王直墓的问题被媒体报道许久了,在民众中影响也很大,可是,我们为何至今还未见安徽省土地管理部门对王直墓采取“法律行动”呢?所以,王直墓两次被砸,安徽省有关部门是应当该是被“砸”醒了吧!
因此,我希望安徽省有关部门能在王直墓两次被砸之后,伸长耳朵去“听”、睁大眼睛去“看”一下民众的呼声,从而通过法律手段来把王直墓事件解决到底,而不要总是让民众通过“违法”去表达愤怒。
来源:[浙江在线]
( 责任编辑: 杨茂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