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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年春节将至,在人们欢度佳节之时,也往往是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增多之日。这就提醒各级政府,春节期间务必将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平安欢乐过好春节。
根据以往经验,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显增,交通紧张繁忙,易有恶性交通事故发生;购物、游园、晚会等大型公共活动增多,发生拥挤踩踏、火灾的概率大增;人员交往频密,易发生传播流行性疾病;宴饮聚会增多,易有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供的统计数字显示,2004年新年到2月15日,全国发生的27起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安全事故中,26起发生在公共安全领域,占特大安全事故的96.3%。这就提醒我们,春节期间不能乐而忘忧,务必提高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防范意识,做好防范工作。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应对突发事件,有没有预案大不一样。没有有效预案,临事往往忙乱无措,造成重大损失甚至灾难性后果,2004年2月5日北京密云迎春灯展踩踏事件,造成37人死亡的惨痛后果,就是一例;而有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就会有备而来,组织指挥就能从容不迫,采取的应对措施就会及时有效,可能造成的损失就会大为降低,渤海湾上年末相继发生4起航运事故,都因按照预案及时组织营救,避免了重大损失,也是一例。
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一个重要原则就是预防在先。各地各级政府务必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制定切实有效、反应迅速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最忌表面文章,应付了事,而应有相应的人员、设备、物资准备,有演练和检查完善过程,使之运转灵活高效。否则,一个仅停留在文字上的预案,会临事贻误战机,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
当前,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坚决措施,消除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加强车站、地铁、商场、宾馆、医院、旅游点、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漏洞进行专项整治。同时,也要在公众中开展公共安全教育,提高人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这一预案集思广益,立足国情,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高度重视。按照这一预案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以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这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春节将临,各级政府务必切实把应急预案落实好,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 责任编辑:周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