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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期间,市场上出现了一种新交易:“租友过年”。先是一些网站上,贴出了“租友过年”的帖子,继而在一些大学校园里,也出现了“租女友”或“租男友”的小广告。租价不菲,深圳一位23岁的女子,开价800元一天租一个男友回家过年,还全包食宿费和路费。江西一男子则标出1500元一天的高价,召租女友共度春节。也许是印证了“有钱能叫鬼推磨”的话,应召者颇众,以至上述二位召租者不知选谁为好。
这一情况也同样出现在江苏、浙江、山西等省区,南京一网站上不仅有招租的,还有出租的。有一个帖子写到:“出租女朋友,报价每天500元。某系女研究生,有修养,有素质,欲在春节期间做兼职,可陪因没有女友而让家人着急的责任心强的男大学生回家过春节。”回应者也不少。“租友”这一交易,可说是购销两旺,以至那些见钱眼开的商人,立即敏锐地抓住它,要把它发展为一种经常的服务项目,节假日有“友”可“租”,平时也有“友”可“租”,深圳市的几家婚介机构就已经推出了一项“出租男女朋友”的新业务。
应当说,出租商品历来就是商业交易中的一个重要项目,比如租房、租车、租手机等。有些东西,一个人并不需要长期拥有,或者是没有条件长期拥有,但一时又需要使用,就临时租用一下,这就摧生了社会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是社会交换流通过程中所不可缺少的。然而,社会出租的商品,只能是物,而不能是人。把人像物一样作为商品用以租赁,是对人的尊严的极大亵渎。有人辩解说,如今“租友过年”,装成自已带着女(男)朋友回家,让父母看看,目的是安慰老人,营造亲情气氛,是尽孝的表现,正是对老人的一种体贴尊重。孝,当然是好的。“哀我父母,生我劬劳”。孝为德之本,应当讲孝。但是,孝也有道。用租来的假女(男)朋友欺骗蒙蔽老人,本身就是有违事亲以诚的孝道的。当假戏拆穿之后,会给父母带来更大的失望和痛苦,还谈什么体贴的尊重。不光彩的东西,用漂亮的外衣包裹一下,是不能让其光彩起来的。
何况,在“租友过年”人中,真正出于安慰老人的并不多。据一个网站调查,“租友过年”的动机主要是二类:一是解除节日单身寂寞;二是梦想假戏成真。对出租者来说,则多了一条:权当一次免费大餐。这就是说,“租友过年”,多属一种“情感消费”。对出租者来说,则多一层实利考虑。这种“情感消费”,是以交易的形式完成的,公然将不应商品化的情感商品化了。更由于这种“情感消费”的双方,多是青年男女,本来就带着“解除寂寞”“假戏成真”的意图,稍有放纵,就会越规豁边,滑向“情色消费”,亵渎纯洁的友情与爱情,并殃及整个社会的风气。因此 我以为,“租友过年”,是一种危险的游戏,不可任其发展,而要果断地叫停。
可是,一些商人却已紧抓不放,想把它发展为一种常年的租赁业务,拓展赚钱的渠道。金钱的魔力可以使钱迷心窍的人什么缺德的事都干。这使我想起法国作家左拉的小说《陪衬人》,讲的就是一个叫杜朗多的老板,将人作为出租商品用来捞钱的。他在巴黎开设了一个“陪衬人代办所”,专门雇用丑女,租给需要的女人作陪衬,以一个人的丑来提高另一个人的美。这样,丑女就像花边、脂粉和假辫子一样,成为可以买卖的装饰品。杜朗多从这个租赁交易中,赚了很多钱,而那些被他作为商品的陪衬人,内心则痛苦不已,“因为她是奴隶”,“她是按小时出租的物品”,失去了人的尊严。马克思恩格斯说过,资产阶级的贪婪本性,把人与人的关系变成了冷酷的“金钱交易”,常常进行“一种没有良心的贸易自由”。杜朗多将人当作“陪衬人”出租捞钱,是干“没有良心的贸易”;如今那些将人作为“朋友”出租牟利的商家,同样做的是一种“没有良心的贸易”。然而,时代不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不能允许“没有良心的贸易”的。
我国在旧时代,商品经济不及资本主义社会那样发达,以人为租赁对象的行当并不多见,但将人出租的现象还是有的。左翼作家柔石于1930年写过一部很有影响的小说,叫做《为奴隶的母亲》。讲的就是一个“典妻”的故事。主人公春宝娘因家计无着,被丈夫租给有钱有势的秀才做生育机器。她不得不离开刚满5岁的春宝,吞忍典身于人的耻辱。她给秀才生了男孩秋宝,三年期满后,又不得不骨肉分离,回到原来的家中,这时春宝已经不认识她了。作者通过这个人间悲剧,向不合理的旧社会作了最愤怒的控拆。它表明,无论是外国的出租“陪衬人”,还是我国的“典妻”租妻,凡是把人当作商品租赁的,都是在践踏人权,践踏人的尊严、人的情感、人的伦理道德,都是一种“没有良心的贸易自由”,反映着贪婪卑劣的人性。社会文明的发展,正是要不断地制约它,改造它,而决不可放纵它,发展它。否则,就是开历史的倒车了。
如今一些商家搞的“出租男女朋友”业务,似乎是“周瑜打黄盖”,两相情愿的“自由贸易”。实际上,它同样是“没有良心”的,它以放荡放纵的方式 将人们纯洁的友情爱情亲情以及道德伦理,都匍伏在金钱交易的脚下,会使人间的一切真情真爱逐渐变质变色,腐蚀参与交易的人,并污染社会。我们应当以人为本,维护人的尊严,不可把作为万物之灵的人,沦为出租的商品。为了社会的文明建设,要从舆论上和法纪上及时管住这股尚处于“青苹之末”的“出租男友女友”风。
(作者是上海市出版工作者协会主席)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