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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与媸妍情妇奢靡享受甚至远走高飞,原湖北省巴东县国土资源局矿产管理股股长彭侠立下宏图大志:赚到100万后便远走高飞。在一年半的时间内,他贪污受贿近54万元,其案值之大,创下了巴东官员腐败之最。如果不是东窗事发,很可能他会如愿以偿成为另类外逃贪官的。据2月16日的《楚天金报》报道,彭事案发的线索竟然是检察官从桃色故事的“酒话”中妙耳偶得的。
原来2003年春节,巴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任中海回到该县盛产煤炭的老家绿葱坡镇过年,在和朋友一起吃饭时某煤矿老板讲了一件“桃色故事”:主人公便是彭侠,内容是他如何赌博、嫖娼和养情人。煤矿老板讲得眉飞色舞,同席者听得津津有味,任中海的心中却疑云顿生:一个小小的股长,怎么会有那么多钱“潇洒”?他于是决定摸个水落石出,通过亲朋好友的关系,以春节朋友相聚为由,有针对性地约见了当地几名素不相识的私营煤矿老板。通过初步了解,掌握了一些线索。彭案于是事发,去年3月18日被捕。去年底,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报道说“一个桃色故事贪官露出尾巴”此言不虚,但恐怕只是皮相之见。从“煤矿老板讲得眉飞色舞,同席者听得津津有味”的状态里,可以揣度桃色故事恐怕在坊间流传以久,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也成了一定的气候,但为什么贪官的尾巴只在检察官任中海这儿才露出来?我们除了佩服任中海高度的职业精神、敏锐的职业素养、锲而不舍的追击之外,我们更要反思如果不是任中海偶然在这个时间偶然在这个场合偶然听说这个故事酿发了自己的职业敏感,那贪官的尾巴还要隐藏多久?恐怕这个桃色故事依旧是个到处传说的桃色故事,彭依旧做他的股长罢了。
有两个问题更是发人深省耐人寻味:
其一,为什么许多人深受其害却没有人举报彭的劣迹?巴东虽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却拥有丰富的矿藏资源,已知矿产有煤、铁、硅、矿泉水、石灰石等23种。因此,矿产资源管理股股长职位虽不高,但因为掌管着全县矿山企业的命脉,却也炙手可热。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从2002年8月到2004年初,彭侠在担任股长的一年半时间里,以各种名义吃拿卡要,疯狂敛财近54万元。其疯狂举动早已是天怨人怒,如2002年初,某乡镇一煤矿老板收购了相邻的一个煤矿后,找到彭侠办理相关手续,彭遂以办手续需要花钱为由,先后索取费用3万元。2004年3月,贪得无厌的彭再次找到那个老板,以上次办手续还差钱为由索要了1万元。实际上,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购矿手续的费用只需要几百元。彭的不法行径早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许多个体老板也深受其害,但为什么没有人站出来进行举报让他早早地落入法网。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古训作怪还是“告了也白告”的现实困境作警醒,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还是相互勾结共同谋取国家的不益之财让他们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我们不得而知。还有,为什么早在2003年春节有关部门就发现了彭的不法行为,却直至去年春天才将其绳之以法?难道个中有什么不便之处?
其二,为什么组织上没有发现彭的劣迹?虽说区区管理股长,但却“炙手可热”,理应严防死守才是,但彭却轻而易举地在票据上捣鬼成了其敛财的主要手段,如2002年初彭向全县40余家煤矿收取矿产开发设计方案费时,拿着私自从税务机关购买的商品零售发票,向矿主漫天要价,共聚财10万余元。其中仅有5万元上缴和用于相关开支,余下的都进了他的腰包。法院审理查明,彭在任职期间,利用收取矿山资源补偿费、采矿权出让金等费用的职务之便,采取虚开发票、开白条或不开任何收据、收入不入账等手段,将14.21万元的公款非法占为己有;利用管理全县矿山事务,办理采矿许可证手续、煤矿转让、扩界手续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9.7万元。如果有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范,那彭怎么会将该股弄成自己的独立王国,行舍自如,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没有丝毫的收敛和敬畏,难道该局某些领导不该为自己的大撒把承担失职甚至渎职的责任吗?
不管怎么说,反贪线索竟然会从桃色故事的“酒话”里妙耳偶然,不能不说是一个莫大的讽刺,应引起我们对某些制度的拷问和反思。对有权者的笼络或者行贿,其实质就是一种“寻租”。在此背后,无非就是要得到更大的利益和利润。我想,应该在制度上或有关规定中明确,决策必须有一个民主集中的过程,甚至应该做到公开、公正和公平,但为什么在彭案中有的个体老板办手续正常应该需要几百元可到了彭这儿花了数万元,这是不是黑箱操作的结果?出了彭侠这样的犯罪分子,我想,其原因就在于往往是一个人说了算。制度性腐败是最可怕的腐败,用制度反腐是最有效的方法。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