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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亮相的《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结束征求意见阶段,预计将在今年正式出台。记者昨天了解到,新办法不仅提高了信托公司的门槛,也提高了个人投资者的门槛。根据该办法,每一自然人用于参与单个信托计划的自有资金不少于100万元。成都衡平信托人士对此称,对个人投资者来说,可以肯定的是,房地产信托将更规范。
对信托公司发售房地产信托产品,《暂行办法》不但要求必须经过银监会的审批,而且提出了“注册资本要求5亿人民币”、“已累计发行房地产集合信托计划3次以上,且信托计划已经结束并实现预期收益”、“过去两年连续盈利且信托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60%以上”等硬性规定。
《管行办法》要求房地产公司的规模为: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开发的项目必须“四证”齐全。如果“四证”不全,信托公司要充分揭示信托风险。对合同分数、投资人也有限制。每一自然人用于参与单个信托计划的自有资金不少于100万元,每一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不少于500万元。而且投资人应“具备一定的金融、投资知识及经验,具有较高的风险承受能力”。
此前在蓉面世的房地产信托产品,门槛一般在5万元或者10万元,新办法如果实施,无疑将把大部分中小投资者拒之门外。但业内人士也强调,《暂行办法》还未正式出台,有关专家也在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汇总分析,因此,“50万元或者20万元的门槛都是有可能的”。
有关人士指出,由于央行121号文件出台,各家银行对开发贷款的审批非常严格和审慎,一些开发商便瞄准房地产信托,一些信托公司的房地产信托业务甚至占到总业务量的一半以上,一旦出现风险,后果难以想象。
■提个醒
金融人士提醒,个人投资者购买房地产信托产品时,应关心具体房地产项目的前景以及其中的风险。要看开发商的资质和具体项目的开发成本以及是否存在潜在的融资问题,另外要看信托公司的整体实力,以及以往项目的收益和兑付情况。还要看具体投资产品背后的担保单位,一般来说,金融机构做担保的项目,风险很小。
( 责任编辑: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