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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M BO的话题最近又掀起了新一轮热潮。
中国国企并不是不需要M BO,也不是不能进行M BO,关键在于要确保M BO不发生“异化”。打个形象的比喻,中国需要的是“易筋经”式的M BO,而不是“葵花宝典”式的M BO。
什么是“易筋经”式的M BO?我们不妨看看英国当年的国企M BO改革。二战期间及战后,受凯恩斯主义的影响,为了弥补市场失灵,英国政府对市场经济进行了一系列干预,成立了不少国有企业。但后来,由于滞胀的出现,“政府失灵”的问题也暴露出来,英国的国企之弊病日渐显露。于是,撒切尔夫人执政后,开始大力推行“国企民有化改造”,M BO就是这场撒切尔大改革的主要方式之一。由于立法健全、政府奉公、民众监督到位、尊重市场规律,英国国企M BO的结果很健康,顺利达到了预期目标。
“易筋经”式M BO能使国企改头换面,它强调的是M BO所带来的利益与风险同步向管理层转移。在西方,M BO只是一种资本运作的工具和杠杆,除了国企M BO之外,大多数M BO并不负有政治意义和功能。其最终结果是:当M BO彻底完成后,企业就变成了管理层持大股,这样,如果企业原来是上市企业,就会由于股权的内部集中而变成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从而必须下市;如果企业原来是股权比较分散的非上市企业,就会变成两权合一的企业。也就是说,它使企业发生了“易筋经”式的变化,管理层在享有企业控制权之收益的同时,也付出了相应的成本,承担起了相应的风险。
而中国的国企M BO,从实践中发生的一些案例来看,管理层往往在通过M BO获得控股权、并享受所得利益的同时,却将债务与风险向上市公司转移。这样,最终的结果就是,管理层得到了巨额利益,却不承担同步的相应成本和风险。管理层在M BO中利用了中国股市目前的一个结构性缺陷,即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同时并存。由于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巨大价差,管理层就可以通过低价收购非流通股,从而获得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这就使某些M BO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西方M BO的功能。
严重的“葵花宝典”式M BO会导致什么后果?我们只要看一看俄罗斯,便可明白一切。早在苏联解体之前,俄罗斯就开始了“葵花宝典”式的国企M BO,由于不具备英国的法治环境、社会监督、人文观念(主要指市场等价交换的观念)等条件,俄罗斯国企M BO的结果是权力腐败,是“官僚瓜分国企大蛋糕”,出现了“官僚资本主义”。结果,它不仅没有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市场经济,相反,由于国家对经济的整体控制能力严重降低,从而直接动摇了整个社会的经济民主和政治稳定之基础。我国经济法专家刘大洪指出,正是由于这种“不成功的转轨”,使俄罗斯陷于长期衰退之中,从一个超级强国沦落到目前的状况。
在目前我国法治环境、社会监督、人文观念等条件下,如果操作不当,如果普遍发生的是“葵花宝典”式M BO而不是“易筋经”式M BO,则结果将不可想像。
实际上,解决国企之弊的方法不是只有M BO这一种,只要是能达到“国有向民有过渡”的方法均是备选方案。从博弈经济学的角度看,选择向“社会上的外部民间资本所有者”进行公开招标这一方案,似乎比M BO更能解决目前我国日益扩大的公共财政所急需的资金缺口,也更能防止出现腐败的官员与经营者之间达成“合谋型博弈矩阵”,防止他们合谋损害全民和国家的利益。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