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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被提了8年,千呼万唤不出来的燃油税方案最近再次被提起,各方利益博弈背后,各种趋势表明燃油税可能迎来“出头之日”。然而,来自权威部门的另一种声音是:燃油税何时开征未有定论。
一个已经孕育了8年的“胎儿”,为何至今尚未出生?有关专家表示,燃油税尚未出台的真正原因是税务、公路部门利益的重新分配难以平衡,而油价仅仅是用来掩盖部门利益之争的幌子。因此,燃油税的开征考验着政府机构的协调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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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时开征”久拖不决
不久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报告称,中国征收汽车燃油税方案已经制定,将在适当时机在全国公布推行。研究报告说,这一政策的主要目的是节能。另一方面,小排量轿车由于经济、节能,更符合轿车进入家庭的要求,也将更具优势。
报告说,已经制定的燃油税政策,只是把现在的每辆汽车要交的养路费转换成燃油税,不会增加用户负担,因此它还不足以抑制对燃油的过度消费。
一位参加过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举行的燃油税方案讨论会的专家表示,趁目前油价暂时回落时机,应与车辆购置税改革联动,果断取消车辆养路费,出台燃油税。他更断言:燃油税改革今年年内有望出台。
利益博弈扑朔迷离
按照财政部的思路,将两税合并与燃油税一并推出:由于两税合并要降低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势必导致财政减收;而开征燃油税,即使不增加纳税人负担,也意味着养路费及通行费等将转变为税收。这样一减一补,也符合既不增税也不减税的设想。
然而,这仅仅是财政部的内部设想,而燃油价格归国家发改委管,开征燃油税肯定会使油价上涨,所以,推出燃油税恐怕还要看国家发改委的“脸色”。
值得一提的是,在过去几年中,交通部也一直在对燃油税进行研究和跟踪。一位交通部官员表示,“我知道财政部一直在搞燃油税,但是他们一直没征求过我们的意见。”这位官员显然对财政部的做法较为不满,因为燃油税的开征显然要涉及养路费等,而养路费一交就是半年或一年,怎么转换?另外,开征燃油税还要涉及通行费的取消,交通系统几十万路桥收费人员如何安置,这些都是问题啊。
尽管开征燃油税面临部门之间协调问题,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却接二连三地就燃油税进行“吹风”。如近日有关“燃油税将择机推行”的消息就源自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然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部部长冯飞表示:“我们没有发过这份报告,不知是谁打着我们的名义发了这份报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厅主任刘世锦表示:“我们出这种燃油税方案是不合适的,应该是发改委、财政部和交通部。”
财政部税政司官员表示,燃油税是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一起制定的,提交方案时还要征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而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副司长陈斌表示,对燃油税的具体推进情况不太清楚,燃油税政策如果要发布、实施,应该会征求发改委意见的,但直到现在为止,发改委并没有收到关于燃油税的具体征税方案。
据称,最近关于燃油税出台的报道大多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有关。
去年11月22日,陈清泰出席第二届中国汽车产业高峰论坛期间谈过燃油税。之后,就出现了关于“燃油税即将出台”的报道。陈清泰的秘书表示,很多媒体的报道失实,他们对陈主任的话断章取义肆意歪曲。陈主任并没有说“燃油税即将实施”。一项被普遍认为利大于弊的改革措施,却可以一拖数年,迄今仍然在等待时机,拖延的主要原因恐怕在于,如何平衡上述各项难题中所隐藏的各方利益。
燃油税改革,首先会影响到不同政府部门间的利益格局。比如:公路养护部门将无法直接得到养路费,只能找税务部门要养路费;在税务部门内部,地税与国税的收入也会有升有降;当然,农业管理部门、建筑、电力等部门也想维护本行业利益;在燃油生产、销售行业,各企业的利益也会受到影响。平衡如此众多互不协调甚至直接冲突的部门利益,显然超出了税务总局的能力范围。
燃油税势在必行?
分析人士表示,关于各方利益协调问题,燃油税是共享税,可以由各地国税部门征收,并确定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其次是使用一揽子解决方案确定不同地区的征收额度:在统计各地近几年养路费征收量和油品销售额的基础上,计算出其各地占全国总量的综合比例,以各地占比乘以燃油税总收入的地方分成数,即得出各地的实际分成数。中央部分由财政部在农业、交通、税务、海关等部门进行分配。为避免中央侵占地方收入,中央与地方的燃油税收入分配以季度结算为宜。农业占比以各地的粮食产量为权重,交通部门的分成收入用于公路管理支出,海关用于缉私支出,税务用于征管费用。
一位参加过燃油税方案讨论的专家强调,开征燃油税会引发某些问题,但不开征问题更多,问题越积累越难办。
《江南时报》 (2005年02月23日 第十一版)
( 责任编辑:周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