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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的这起医疗事故,发生在西南某省。我为什么不能点出具体省份和具体医院,你看完本文,也就了解我的苦衷了。这里权把本文中的医院,简称为A医院。
一天早晨,A医院妇产科的护士晓晓(化名)神情紧张地跑出婴儿室,对她迎面碰到的本院某科室医生大河(化名)说:“坏了,我们这里出事了,死了个孩子。”大河医生稍稍为之一惊:死了个孩子?怎么死的?谁的孩子死了?突然之间,大河医生预感到了什么,因为他刚出生没几天的孩子就在婴儿室呀!于是,不容分说,就冲了进去。那个死了的孩子,正是大河医生的孩子。大河医生看到孩子被烤死在温箱里,他本能地看了看温箱上的温度计,上面标识42度。再触摸一下已经死去的孩子的皮肤,感觉非常之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刚刚做了父亲没几天的大河医生,如五雷轰顶,他几乎不能支持……大河医生的妻子月季(化名)也是本院的护士,她得知孩子被烤死之后,立刻晕厥过去……
大河与月季夫妇从巨大的痛苦中回到现实来的那一刻,他们就想好了,该如何追究值班护士晓晓的法律责任,乃至追究本院妇产科的法律责任。医院领导对此非常重视,主动找到大河夫妇,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一)立马给大河夫妇一个生育指标,准许他们生育第二胎;(二)月季生孩子的前两年,不用上班,工资、奖金照发。就这么两条处理意见,而对具体法律责任人,一点处理意见也没有。大河夫妇极为愤怒,他们表示,如果医院不处理值班护士,他们将诉诸法律,将直接责任人即值班护士晓晓推上被告席。但很快,医院领导通过其他人给大河夫妇传话:随便他们去告好了,我们A医院是全省最好的大医院,同时也是医疗技术和名气最大的医院,谁如果砸了医院的牌子,我们就砸谁的饭碗。一听这话,吓得大河夫妇再也不敢言告,只得听凭医院领导的摆布。
顺从的结果是:大河夫妇,尤其是作为母亲的月季,她几乎是在半痴半疯的状态下度过每一天的。那种不能为死去的孩子讨公道的负疚心理,那种讨了公道就面临下岗的巨大压力,使得这位年轻的妈妈度日如年。没人知道,大河夫妇何时才能从孩子被烤死的阴影中走出来,或者成为他们心中永远的痛。但可以肯定的是,院方是消除了一块心病、内部消化了一次重大医疗事故。这一来,他们大医院的名声保住了,好医院的名声保住了,进而他们的乌纱帽、他们的名声统统保住了,他们可以吃得香、睡得实了。而大河夫妇呢?那就不是他们的事了。
写到这里,我要为大河夫妇一哭:你们受委屈了!又一想,全国又有多少大河夫妇类似的经历呢?他们明知在单位受到了不公乃至严重不公的待遇,惟一能做的就是把泪水往自己肚子里咽,稍有怨言,领导就以待岗、下岗相威胁。请问,是谁给了这些单位领导这样的权力?
我们能不能设立这样一个机制:比如A医院内部消化新生儿被烤死一案,一经查实,首先下岗的不是大河夫妇,而是医院所有参与了掩盖事实的领导。
怎样才能使领导们坚守良知,依法办事而不循私?我说不清楚,这篇文章就算提出个具体问题吧。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