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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孙家湾“2.14”矿难过去了一些时日,但是,压在国民心头的哀伤之痛和反思之苦,依然相当凝重,毕竟214名鲜活的生命牺牲了!现在国家出台了一个遏制煤矿重特事故的釜底抽薪之策,尽管是迟到的,毕竟是广大矿工今后安全保障的福音,也是对罹难矿工英灵的告慰。
日前,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受温家宝总理委托,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和安全生产情况时说,国务院决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所述的“更加有力措施”有5条,条条有针对性,项项都是良策。我以为,其中第五条所立的规矩,堪称重中之重、要中之要,即“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要深入井下带班作业、带班指挥,加强现场管理,消除事故隐患。”(据2月25日新华网)也许有人会说,这没有什么新鲜,不是一贯提倡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吗?性质全然不同焉!那是调查研究,了解情况,联络情感,密切关系,去亦可,不去亦可,“蜻蜓点水”地抻一腿亦可,三月半载地露一脸亦可,全凭领导个人心血来潮之驱使和表现欲望之导引,矿工们的渴望和期盼是不可能令其心动屈尊下井。而且稀罕地深入一回就了不得,兴师动众,前呼后拥,又摄又录,又有文,又有声,又有影。至于“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就完全不一样了,既然是“带班作业”,那就不可以“蜻蜓点水”,必须领着矿工与之一起站“笼”(或曰罐)下去上来,一起进工作面,一起在井底吃喝,一起待至工时结束;既然是“制度”,那就不能“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必须天天遵守践行,起码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否则,就是违规,就要被追究。
可以相信,这一制度若果真能够付诸实施,煤矿的工作环境必将会得到迅速的改善,安全隐患和事故必将大大减少,重特事故必将会得到有效遏制。这毋庸置疑!生命诚可贵,说到底,最珍爱生命者,莫过于自己。领导干部带班作业之后,领导就与矿工成了“命运共同体”,即便是心地“不善”的经营管理者,不想把矿工权益当回事,但他总得为自己的身家性命着想,重特事故不认人,不管你是领导还是矿工,一旦发生就会“一视同灾”。所以,只要领导带班亲临作业面,那他自然就会格外谨慎精心防范,千方百计检查和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等等,他肯定“不用扬鞭自奋蹄”。过去是,矿工下井在死亡线上玩命,领导在富丽幽雅的办公室里舒服,“天堂”“地狱”之别,矿难死伤的是矿工,领导皮毛无碍,所以一些煤矿领导不把安全生产当真,甚至隐患昭昭、事故在即,仍强迫矿工下井作业。譬如去年陕西陈家山“11.28”矿难,166人被困井下死亡。早在事故发生6天前,矿工就反映工作面起火,但生产却一直不停。许多矿工不愿意冒死井,矿长却以处罚和停职相威胁,逼迫照常出工。(据2004年11月30日《重庆晨报》)如果该矿长亲自下井带班作业,那生产还会照常吗?肯定早就停产治理了,悲剧也就不可能发生了。
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好,有针对性,忒具实效。但是,能否真格的落到实处,不免让人忧虞。因为在不少地方,一些挺好的规章制度乃至法规条文,往往都被当作了摆设,只是“响亮的口号”和“漂亮的宣传”。为确保这一制度的坚决兑现,我建议最好能规定两条硬性的配套措施,一是没有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矿井不得生产;一是没有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矿工有权拒绝下井生产(基本工资必须照发)。
( 责任编辑: 杨茂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