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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列特大矿难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发生,自有其复杂而必然的背景。如果这一背景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行政力量的介入虽可以震慑于一时,却很难使矿难频发的局面有根本的改观。2005年元旦,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赴刚刚发生过死亡160多人特大事故的陕西省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看望遇难矿工家属。然而时隔不过月余,一场更大的矿难就在辽宁阜新发生。这样的强烈对比,凸显了政府决心与矿难内在成因之间的尖锐冲突和激烈较量。
这一轮矿难高峰,具备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矿难的主体全部为国有大矿;二是矿难集中发生在全国性能源紧缺、煤炭价格快速上涨的背景之下。这两个特点在近期矿难中同时显现,更让人对根治矿难的前景多了一分担忧。
政府部门与社会舆论的一个潜在的心理预期是,国有大矿不但具备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技术,而且由“国家”控制的资本主体,理应在增值、求利的目标之外,具备更高的社会责任感,对矿工的生命会予以更多的关怀。而连续发生的特大矿难,显然打破了这种预期。在国有资本的“国有”与“资本”两重属性中,其“资本”属性显然更为本质和强大。在能源紧缺、煤价飙升的背景下,国有煤矿开足马力、“带病生产”,以求迅速获得高额回报,是合乎资本属性和意志的选择。而在这样的过程中,国有大矿普遍面临着这样的局面:煤价畸低时,没钱用于加强安全生产改造;而到煤炭价格飙升时,又一心陷于有钱快挣的冲动,“没空”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目前的经济形势下,能源生产领域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格局中投下浓重的阴影。面对如此局面,煤炭工业的管理部门在保证能源供应与彻底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之间,也是难得两全。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