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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36条”成为非公经济发展分水岭
上周四,《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36条”)正式公布。
笔者第一时间分别与相熟的江浙两省7位非公经济界人士作了电话交流,粗略提炼他们的看法包括:“‘36条’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及2003年以来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等重要原则表态的具体化。”“若以宪法对非公经济地位的确立为始点从而在较短时间内推出‘36条’,起决定性作用的主要源自于非公经济所积累的巨大能量及日益扩大的政治影响和渴望获取“国民待遇”的正当利益诉求使然,中央政府则审时度势,就势而为。”“以‘36条”为分水岭,推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手段与举措,正从分散的政策支持转为总体的制度保障阶段。”
无须讳言,我们原则上认同上述看法和观点。
但有舆论认为,“36条”之所以在此时公布,与为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讨“彩头”有关,如此功利地看问题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即放着眼下非公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1/3强不计,只说近10年间非公经济年均新创600万个就业岗位(占年新增就业岗位3/4左右)的实绩,足已令人信服地证明,若把发展硬环境由政策支撑提升到制度安排和创新层面,非公经济从速度到“质地”都当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如今提出建立“和谐社会”,把非公经济与“和谐社会”作联系,前者恰是后者必不可少的主要经济基础之一。
也有舆论认为,始于2003年下半年的本轮宏观调控对非公经济带来了某些负面影响,“36条”多少带有安抚与补偿之功效。我们也不大赞同上述判断,首先基于2004年前11个月(年报尚未公布)非公经济仍然属于国内发展最快的经济形态这一事实,倘若“36条”确带点补偿之意,这也是社会利益诉求多元的格局下,政府调控和平衡各方利益手段和能力的一种长进。
传统的一块——指因市场竞争已呈白热化的一块,非公经济将因资源供给增加(譬如金融支持)及待遇改善而处于更为有利的发展地位,最易定性描述的是,随歧视的逐步消解,非公经济运作成本将呈总体降低趋势,使非公经济自身的体制和机制优势得到更大发挥,并最终从速度、质量、产出、结构改善等层面得到体现。
原先垄断或禁入的一块,因情况复杂而难以一概而论。这中间首先涉及到垄断与禁入的樊篱拆除后,非公经济如何弄潮的问题?受篇幅所限,只能选择几个行业或领域进行简析:譬如民航,虽说下月初国内首家民营航空公司(奥凯航空)计划在天津实现首飞并还会有鹰联等民字号公司紧随其后,但受制于飞行员流动限制,乘客对飞行安全担心等因素,尤其是民航本身属于技术与资本高密集行业的特点,非公经济在短期内想大有所为不大可能。石油行业,民资在勘探环节因风险太高且投入之大而一时难有大作为;炼油环节因油源为垄断巨头所控,民资难伸拳脚;最易突破的是收购油井和参与油品进口贸易。铁路行业,由于运输生产调度权的行政属性及路网的自然垄断,民资进入后“网”与“运”之间的关系必伴随“国有”与“民有”、路局与地方的利益博弈而更处复杂化……至于文教卫、公用市政等领域,因涉及“敏感”、政策不清晰或市场与公益尺寸把握等争议,民资进入仍须多长个心眼。
仅综上所及就足以使人看到,允许进入与实际可进入程度、进入后能否施展拳脚等等,都系不同层面的问题,但凡攀篱拆除后民资一定能如何如何的看法是不切实际和天真的。这中间还没计入‘36条’贯彻中在部门环节必出现的“效能递减”,以及现有垄断利益集团必设的各种“新路障”。还因起点不同,‘36条’之贯彻对所有的民资而言,并非意味市场机会均等。仅就以往垄断或禁入的行业或领域,浙江先期通过“曲线救国”形式进入的资本已多达数百个亿。“36条”大开禁令,浙人必抢先受益。这一点,各地民资在进入前也当有所考虑……
简言之,“36条”之后非公经济发展更为看好不必怀疑,但民资与其它资本之间,不同经济形态之间的竞争发展态势也更趋复杂化,更呈多样性。但有一条我们确信不已,这就是,市场经济必在其中加快发育与完善,政府转型继续提速,促使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加速成型。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