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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声老板,请别光让我打小工了,教我点真本事好吗?”——这是2月28日媒体上向来受人钦羡的研究生们喊出的痛苦和无奈。
学生称呼导师为“老板”,历史似乎并不短。但在一开始,这只是被学生作为一种表达对导师不满的方式而在私底下存在。不想到了今天,“导师老板”竟已如此普遍,而且似乎蜕去了原先的贬义而逐渐成为类同于教授的某种“尊称”。
身为研究生,可干着的却是给“导师老板”卖命的“体力活”,至于专业,“等毕业后重新再学吧”;没什么休息日,有时还睡不好觉,作为“老板”的导师一个月只给象征性的几个铜板,在“导师”面前,自己连民工都不如。——研究生给导师打工似乎已经从“潜规则”上升为“显规则”了。去年,上海交大计算机系就曾有一位66岁的博导被自己的9名研究生“罢黜”。理由正是:导师让他们长时间为他的公司做项目,而疏于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以致他们无法进行真正的研究。
不可否认,那些为人师表的优秀导师,他们的出发点是为了给学生动手实践的机会,增加学生对专业知识的形象化理解,及早涉足前沿化研究。然而我们又必须承认,也有那样的导师,纯粹是把研究生当作廉价劳动力来使唤的,他们凭借着手中“生杀予夺”的权力,以一纸文凭为诱饵,廉价使用着一批又一批研究生。更有甚者,似乎只管赚钱,就像一个皮包公司的老板;所谓“指导”,无异于自学,一年也别想见上几面。华东师大许纪霖教授就认为,导师和研究生之间确实存在一种雇用与被雇用、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更可怕的是,“研究生除了自己的劳动力,连在学期间的自由也被卖掉了”。
研究生到底都该“研究”些什么?难道就是给“老板”打些和专业不相干的杂工,把“老板”伺候舒服了到时就拿毕业文凭?只要平时廉价劳动力当的足够多,跟“老板”关系足够好,于是,没有考不上的博士,没有毕不了业的硕士。试问,这样的“研究”质量难道就是研究生教育所欲达到的吗?
“导师”是传道授业解惑;“老板”是趋利赚钱发财,这两者是完全不应该也不可能等同的概念。“导师老板”首先是对学生的极端不负责,同时也是对教育的极端不负责,更是对社会的极端不负责。正如“红顶”和“商人”相结合是一种腐败,“导师”和“老板”相结合也是一种腐败。我们必须站在教育腐败的高度看待这一问题,是该重拳出击整肃治理的时候了。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