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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刚过,曾被消保委点评的电信霸王条款第一条“电信卡内余额设期限”再次受到质疑。
市消保委秘书长接受记者采访时再次提出四大质疑,并透露“3·15”之前,上海、天津、北京、重庆四大直辖市将有一“联合大行动”,向手机充值卡的不平等现象再讨说法。与此同时,上海联通与移动两家运营商昨日承诺推出“小额激活”办法。
【消保委】四问营运商
昨日,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再次就手机充值卡,及电信
IC卡、IP卡的余额问题向营运商发出四大质疑:
□质疑1:交易公平何在?
赵秘书长认为,依照我国法律,交易双方应该处于平等地位,而电信营运商们却对这些充值卡的使用设置了种种不利消费者的规定,这显然有失公平。
□质疑2:消费者知情权何在?
知情权是每个消费者在消费的时候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明明白白消费也是《消法》之精神,营运商们并没有做到。他们并没有将充值金额的有效期明明白白地标注在卡上,消费者在卡上能找到“截止日期”和充值有效期完全是两回事,存在明显误导。
□质疑3:人民币怎么会过期?
消费者把钱存入银行尚且还有利息,可一旦提前存入手机里了,不但不给奖励,反而还会“过期”。赵皎黎认为,有效期只能是针对充值卡而言的,你提供的服务可以到期,但消费者充入的钱款却不能过期。
□质疑4:激活为啥还要手续费?
对于手机充值卡余额问题,赵皎黎认为应该允许消费者激活。日前,上海移动也作出承诺,消费者只需付5元手续费就可以获得一次余额激活,但期限只有3个月。对此,赵皎黎认为尚有不足。她认为这5元钱在起到激活作用的同时,还应是一个金额填充,而不应该是以一种“手续费”的形式出现。
【运营商】承诺激活办法
针对卡内余额是否能转移的问题,上海联通昨日承诺,自4月1日起,正式推出“小额激活”方法。用户花费5元人民币购买一张激活卡,便可重新激活因卡内余额过期而停机的手机。
据了解,“小额激活”的方式在德国等一些国家被广泛使用。电信运营商设置激活措施后,用户只需要向电信卡中补充很少的金额,就可以重新激活账户。
此次,联通就两种情况做出承诺:一类是卡面过期,用户买了一张电信卡(包括联通一卡通、如意通充值卡),因种种原因没能及时刮开使用,到发现后已经失效。这类情况,上海联通用户只要在电信卡过期后的半年内,花5元人民币买一张激活卡,原有电信卡中的余额能延期三个月使用;另一类是卡内余额过期,此类卡用户需在过期日之前,购买激活卡,此前卡内余额便能继续使用3个月。包括范围:如意通;另外,各类数据类业务,如IP卡(17911)、165本地卡均采取过期半年之内可换等额同类卡的方式。
同样,上海移动表示,一次付费激活服务尚在酝酿阶段,具体何时推出正等待中国移动总部的批准。不过,上海移动称激活服务只有一次。
【消费者】停机很无奈
怀孕在家休养半年的小宋重新上班后,发现她原先的手机由于长期不用竟被停机了。致电到1860询问,她的手机于3个月前被“锁”掉,由于没有继续充钱进去,她的号码被系统列为“冰冻”状态,里面几十元余额已经无法使用。
同样,陆阿姨由于平时通话量特别少,对她来说,一张50元的充值卡可以用半年以上。但是,运营商规定,50元的面值卡需在3个月内使用完毕,如使用不完,需继续充值进去才可以激活使用。这样,对陆阿姨来说,简直是“滚雪球”,为了保持手机不被停机,她只有不断充钱进去。她抱怨道:“为什么就没有更小面值的充值卡”呢?
事实上,据消保委统计,2005年关于卡内余额的投诉就接到了14件。从消费者的反映来看,电信类的霸王条款已经是高居榜首,而有关手机充值卡的问题又是电信类的要害。
■相关链接 广东移动、电信将尽快执行规定
针对信产部“电话卡余额不应过期作废”的要求,日前,广东移动以及广东电信表示将尽快采取措施执行规定,一些比较容易实现的解决办法,比如延期使用、赠送话费等,最快估计在一两周后就能出台具体办法,向用户兑现。
广东电信一位相关负责人说,这里面分三类:一是已经过期失效的电话卡,这类卡肯定不可能再退、换或者重新启用了;二是已经发行的、快接近失效期的电话卡,可以考虑余额转存、赠送话费或充值延期等办法;三是即将发行上市的电话卡,也可以考虑加长有效期等办法,但是他强调,最终的处理办法还要等待集团公司下发文件来确定,目前还未收到文件。
还有一位律师指出,运营商要实现余额可转存、可延长等,都必须对其网络进行改造,这将增加其运营成本。运营商会否把这部分成本通过各种方式转嫁给消费者,也是用户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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