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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上午,在政协会议医卫界委员联组会议上,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表示“医疗广告要取消”,并透露卫生部正拟订相关方案报国务院。
取消医疗广告,这是政府对医疗市场管制策略的重大调整,事实证明,这样的政策转变很有必要。
医疗广告之乱人所尽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在两会上称,从2001年至2004年,我国共查处违规药品、医疗广告7万多件,占所有违法案件的1/4”。去年,北京市消协发布2004年北京消费投诉热点,其中医疗广告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严重。在山东,2004年被监测医疗广告近99%违法。
与此同时,相关行政部门对医疗广告的监管能力却很有限。一方面,当前许多医疗广告都是中医的治疗方法,而中医的治疗手段、用药选择往往千变万化,缺乏统一的评判标准,一些被渲染成神奇无比的中医治疗也许往往都是既治不好病,又治不死人的骗局,对此,很多时候卫生监督部门也难以进行查处。
另一方面,因为一些地方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不高,有些医疗广告普通人仅用常识就可以判断为虚假宣传,但这些广告却能在报纸、电视上大行其道,长期不被制止。例如,早在2003年,国家有关部门就下令不得再发布乙肝等11种疾病医疗广告,但至今许多地方的广播电台,各种乙肝讲座等广告依然热度不减;去年8月,国家广电总局下通知要求严查“挂角小广告”,但是大于电视频道标志的“挂角小广告”至今仍在一些电视频道上挂着;国家工商总局去年要求严查虚构故事情节的电视短片医疗广告,现在这样的短片虽然基本消失了,但此后却出现了一些更富真实感、更煽情、更隐蔽的医疗宣传片。
医疗广告市场的混乱再加上政府管制的失灵,导致医疗广告市场暗藏了无数吞噬患者生命健康的黑洞,一些因为医疗广告炒作“一举成名”的医疗企业,成了医疗骗局和医疗纠纷发生的重灾区。这样一来,总是强调加强医疗广告监管已经无济于事,“医疗”医疗广告的沉疴痼疾急需一剂猛药。
取消医疗广告这一“猛药”虽猛,但实际上却是科学精神的回归———医疗服务毕竟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它的好坏需要凭专业知识加以鉴别。由于信息不对称或科学素养不足,患者往往很难对医疗广告进行辨别。医疗广告退出媒体,是一个必要也是必须的选择。
不过,在对“取消医疗广告”肯定之余,我们也要看到,目前,在媒体上做医疗广告的基本以民营医院为主,如果今后正规民营医院不能再通过广告与实力雄厚的公立医院争夺医疗市场,那将是对医疗行业中声势尚微的民营资本的沉重打击。民营医疗机构是推动医疗市场公平竞争的动力,所以在取消医疗广告的同时,如何保证民营医疗机构竞争力应纳入政府的政策考量。
在不能进行广告宣传时,民营医疗机构竞争力一方面要通过自身建设,提高技术和服务水平来获得,另一方面,还需要政府为民营机构提供与公立医院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目前民营机构在与公立医院竞争时还面临着不少难以逾越的制度障碍,典型的就是,当前大部分民营医院都被排斥在医保定点之外,这就让民营医疗机构难以获得医保人员这一庞大的医疗消费群体,难以得到国家和社会的认可。只有取消了这些制度障碍,民营医疗才能获得更长足的发展,中国医疗服务业的良性竞争格局才能形成。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