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近日新华社的一则消息让人们振奋:在长三角地区,基层民声找到了越来越多的表达沟通途径。其中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出资设立个人选民联络工作室,自费在电视台做广告公开征询议案内容;从优秀的外来务工者中推选地方人大代表;在制定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时邀请未成年人参与立法;以及通过网络视频技术,同步直播地方人大的常委会议……这些让人感到,在今天的社会发展过程中,民意表达已经成为了政治决策的重要依据与基本来源。
虽然全体公民通过选举方式产生代议机关的代表,并赋予他们充分的权力,选举政府、罢免官员,但从本质上说,国家事务的最终决策权属于全体人民,这是宪法所明确的。因此,代议制政府的合法性,都是建立在准确表述民意、代行公民意志的基础上的。民意充分和自由的表达是现代民主政治明确的公民权利之一。
在胡锦涛对“和谐社会”内涵的阐述中,“民主法治”被放在了首位。对今天中国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让民意表达更加顺畅,有助于建设一种发达和高效的政治文明。民意的顺畅表达,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已经成为政治生活过程中的常态。一些国家的议员或是民意代表,都在自己的选区设有公开的办公室或是工作室,与民众直接交流,听取他们的呼声,做到下情上达。现在有的人大代表出资设立个人选民联络工作室,其效果也很好。
从总体上来说,顺畅表达民意有几个必备环节:首先必须从制度上形成尊重民意、民意至上的表达渠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新型的代议制政体,这种政体依然以全体人民作为其执政之本和立国之基;如果忽视民意,甚至歪曲民意,那么会降低制度本身的合法性,甚至失去公众信任,进而影响社会稳定。
其次要强化人大代表的职业化,加强其与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同时要考虑,在生产力发展的新阶段,新的社会群体和社会阶层正在形成,如进城务工的农民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该怎样给这样的群体提供表达渠道?这就是顺畅表达民意过程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内容。只有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都能通过人大代表反映出来,民意表达的渠道才是畅通的。
第三,让各种社会力量,尤其是媒体,都能成为民意顺畅表达的平台和渠道。提供平台和渠道。这是各种社会力量的重要责任。公民的话语权,也是社会制度本身的重要手段,这种话语权能够保障社会的基本自由和良性活动。而一旦全社会形成尊重民意、尊重表达权的良性规律,民意势必会反哺社会,推动社会各个环节的发展。
最后,作为人民代表,甚至是民选的官员和政府,要正确对待民意表达过程中出现的误解,并且加以抚慰和疏导。尤其在今天社会信息量扩大,民意中有时会出现个体利益与总体社会发展不适应的情况。而作为人民的代表,对于民众的各种意见,首先应当意识到,民意是执政的合法性来源,而对于舆论,也不应不分青红皂白一概漠视或者打压。
一位政治家曾经说过,在最好的政府形式中,“每个公民不仅对最终的权力的行使有发言权,而且,有时被要求实际上参加政府,亲自担任某个地方的或一般的公共职务”。这个理想,今天正在中国变为现实,而长三角地区的实践,则是向着以“民主法治”为首要内容的“和谐社会”的建设进行的努力。
( 责任编辑: 杨茂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