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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看来,这话还真是不假。这不,3月15日太行水泥(600553)(相关,行情,个股论坛)刊登的一则“董事会决议公告”,又让投资者看到了发生在太行水泥公司里的一件稀奇事儿。
说是稀奇事,它当然是投资者闻所未闻过的。根据太行水泥公司的公告,本来,该公司是应该从其控股67%的子公司北京太行前景水泥有限公司那里获得2004年度的现金红利2680万元的,这样的事情说来当然就很平常了,但稀奇的是该公司最后没有得到这2680万元的红利,相反倒是从子公司那里分回来了一堆债权,2680万元的红利,变成了2680万元的应收款。红利一分没有,最后还得去找人讨债。本来是应该冠冕堂皇地享受着分红权力的太行水泥公司,结果却承担起了去替子公司讨债的义务,分红分了一个包袱回来,这样的事情,此前有谁听说过?
但笔者还是感到蹊跷。蹊跷之一,作为企业的分红来说,应该是量力而行的,有红利就分,无红利就不分,有钱就分,无钱就不分。作为太行水泥控股子公司的北京太行前景水泥有限公司来说,既然目前资金比较紧张,那就大可不必分红了,又何须打肿脸皮充胖子,拿“债权”来顶替“分红”的呢?这到底是分红还是“扔包袱”呢?蹊跷之二,收不回债务怎么办?北京太行前景水泥有限公司是用多少债权来代替了这2680万元的红利,太行水泥未进行具体的公告,只是称子公司方面保证转移给股东的应收账款债权是合法有效的,甚至是优良的,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同时,愿意配合股东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笔者很是纳闷,既然子公司这应收帐款是优良的,那么在子公司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子公司为什么不去追讨回来呢?换一句话来说,既然在子公司资金紧张的情况下都难以讨回来(或并未去催讨),那又如何能认定这债权是优良的呢?而一旦这笔债权出了问题,公司难以讨回或者难以如数讨回,那太行水泥公司岂不是要因此而承担损失了?蹊跷之三,作为大股东的太行水泥为何要同意这种“分债”方案?这其中是否又有“猫腻”呢?太行水泥拥有北京太行前景水泥有限公司67%的股权,对于子公司的“分债”方案完全可以一票否决。可该公司为什么没有行使否决权呢?难道说是该公司乐意去找人讨债不成?特别是太行水泥本来就是一家业绩乏善可陈的公司,2004年每股收益只有0.07元,较上一年大幅下降56%。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不仅对提供给北京太行前景水泥有限公司1亿元到期委托贷款进行展期,而且就连“分红”也只能分一堆“债权”回来,难道该公司对自身的发展就没有一点儿忧患意识?
这无疑是一种讽刺。3月15日是一个投资者的维权日,可太行水泥的“‘分包袱’公告”就刊登在这一天的媒体上。难道说,太行水泥这种分红分回一堆应收帐款的做法,是对公司股东利益的保护吗?该公司是否也准备着有朝一日拿“债权”来向自己的股东分红呢?
( 责任编辑:张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