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劳动保障局、市统计局昨天公布了上海市200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据统计,2004年全年人均工资为24398元,月平均工资为2033元,比2003年增长10.1%。
据此,单位和个人按不高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不低于60%确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也将从4月1日起调整,即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上限为6099元,下限为1220元,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比例不变。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