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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廖斌 见习记者张卓报道 中国人民银行2005年金融稳定工作会议于3月24日至25日在江西南昌召开。会议认真总结了2004年金融稳定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金融稳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并就2005年金融稳定的主要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刘士余在会上要求,人民银行金融稳定系统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分析影响金融稳定的各种因素,努力学习,打好基础,扎实做好金融稳定工作。
2004年是人民银行全面履行金融稳定职能的第一年。刘士余表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金融稳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金融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并在一些关键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试点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已扩展到29个省(区、市)。在继续加强风险处置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和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金融风险初步化解。金融风险监测与金融稳定评估体系建设初见成效,金融稳定工作逐渐步入正轨。人民银行金融稳定系统建设初步完成,区域金融稳定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稳定事关经济稳定、社会稳定和国家稳定。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三大基本职能相辅相成。维护金融稳定是人民银行的法定职责,金融稳定工作具有系统性、前瞻性、复杂性和综合性等特征。目前,我国金融业总体运行稳定,但经济体制改革及经济结构调整中仍然存在着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对金融稳定形势具有巨大的潜在影响;法制环境与社会信用体系等金融稳定的生态环境还不完善;开放条件下的国际经济与金融不稳定因素对我国金融稳定的影响越来越大;部分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内部控制不力、对各类风险的识别、定价与规避能力较差等问题蕴涵着潜在的金融风险。因此,我国金融业的风险仍然不容低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将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长期任务。刘士余强调,人民银行从事金融稳定工作的队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金融稳定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担,切实履行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正确处理好金融稳定、金融调控、金融改革、金融发展的关系,积极探索维护金融稳定的新思路、新手段和新办法。
关于2005年人民银行的金融稳定工作,刘士余要求,金融稳定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2005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着重做好六个方面的重要工作:一是下大力气推进金融改革,支持各类金融企业围绕转换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进行微观重组再造,特别是继续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研究政策性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在新的条件下的职能定位和相应改革措施,推进农村金融的改革和创新;二是要继续做好局部地区少数高风险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工作,及时妥善化解金融风险;三是抓好金融安全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金融交易的法制意识与风险意识,充分发挥市场选择和市场约束的作用;四是加快存款保险制度和证券投资者风险补偿制度,尽快形成新的金融稳定长效机制,切实保护社会公众在金融交易中的合法权益;五是进一步加强对金融风险的预测预警分析,做好金融稳定评估工作;六是继续推进金融稳定的法制建设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
来自人民银行系统的60余名代表出席了会议。
(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