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央行正就相关管理办法征求业内意见
记者日前获悉,在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资产证券化试点启动之后,备受关注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由央行下发至业内相关机构征求意见。业内人士预计,经过征求意见并适当修改,该《办法》有望在下月正式公布。
《办法》规定,信贷资产证券化通过设立信托实现资产池的\"破产隔离\",通过发行代表信托受益权的资产支持证券出售资产池,信托的受托机构委托服务机构管理资产池,委托资金托管机构设立托管账户管理资产池现金。
根据该办法,试点证券的购买者基本锁定为机构投资者,并且明确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遵循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规则。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证券登记、托管机构,资金结算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结算体制办理。试点机构可一次性足额发行或限额内分期发行证券。证券承销可采用包销、代销等方式。
《办法》还对资产证券化实施管理的各部门职能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办法》规定,财政部、银监会会同央行审批住房贷款证券化有限公司章程;央行会同银监会审核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方案;央行依法监督管理试点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的发行与交易活动;央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机构投资者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政策法规。
《办法》明确,试点机构可使用现金储备账户、第三方担保、优次级结构等方法提升证券信用等级。借款人偿还的贷款本息应无实质性延误地转入托管账户。试点机构和信托受托人不得担任自身交易的账户托管人。试点机构保留的信托受益权及现金储备账户作为风险资产计算资本充足率。(记者 高山)
( 责任编辑:张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