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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制此前一直是个定性的分析,但今天这份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调查研究报告则是从具体量化的数字方面来分析国企改制的各个方面与问题,是一种更深了解国企改制问题的尝试,对于今后国企改制中存在的问题会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在4月3日召开的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企业研究所主办的“国有企业改制与重组调研成果发布暨政策研讨会”上,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这样评价了量化分析国企改制的意义。
研讨会讨论的调研报告是在世界银行的支持下,由国务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从2004年初开始筹划并设计调查的,共向6627家企业发放了问卷调查。虽然这份报告目前还不是最终的定稿,但主要数据与观点已经显现。
多数企业仍处在从国有独资开始起步的改制阶段
调研报告指出,从改制前企业的类型80%是国有独资企业,另有16%和4%的企业分别是从国有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基础上进行改制的现实来看,国有企业的改制是渐进的,企业往往首先从国有独资改为国有控股,然后再从控股状态逐步转变。绝大多数样本企业还是处在较早的刚刚从国有独资开始起步的改制阶段。
中央企业通过转让资产存量或通过增量吸引国有产权的投资的二者比例大致相当,而在地方企业,依靠增量改制的方式仅是存量改制方式的一半。两者的差异表明了两种不同主体占有资源的性质的差异,也表明了由此所决定的改制方式的差异。
研究报告认为,从改制的动议来看,最多比例的动议者是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母公司。实际上这两者之间没有很大区别,由于多数企业已经改成了集团控股公司的下属企业,因而由其主要的直接所有者和监管者作为动议者来推动改制,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但值得注意的是,有大约10%的企业改制是由经营者作为主要动议者的,反映了企业改制的主动性,也反映了地方政府在改制问题上采取了某种放开鼓励的政策。中央和地方企业在改制动议方面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债权银行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方面。在中央企业,有较多数量的改制动议是由债权银行和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来推动的。对于地方企业来说,资产管理公司的推动作用则微乎其微。
近万亿改制成本是国企改制最大拦路虎
邵宁说,国企改制遇到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改制的成本问题,就国企改制的企业员工身份置换而言,全国大约需要8000——10000亿元来承担改制需要的成本。
调研报告中,企业缺乏必要的积累,难以筹集改制成本成为许多企业的首选难题。不过,中央企业感觉困难的比例却高于地方企业的32%,达到52%。这似乎意味着中央企业所需要支付的改制成本比地方企业更高。遇到债务的困难的地方企业比例高达23.5%,而在中央企业则仅为9.8%。这表明了软预算约束在中央企业比在地方企业要强得多。
在目前的企业改制成本中,主要包括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偿还职工债务和拖欠福利费,以及移交社保机构的职工社保费用等,还包括若干无形的,难以量化的成本。改制通常是有条件的转让,受让方需要承诺职工就业的保障。在中央企业,约45%的企业需要做出承诺,而在地方企业,这一比例高达60%。
报告认为,由于改制企业需要做出各种承诺,尤其是对于就业的承诺,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形成某种无形的改制成本,或某种约束。
值得关注的是,企业往往为了完成某种政府目标或其附加条件,可能会加重一些负担,或可能会对企业界的未来盈利产生不利影响。而政府为了实现其风险最小化和稳定发展的目标,也会在选择有利于实现这个发展目标的改制方式和改制收购者。这样,在改制企业与政府的讨价还价过程中,政府就会做出某种让步。这些让步包括可能降低收购价格,给与收购者打折优惠,以及其他优惠政策。
资产评估的公正性如何保证?
企业在改制之初,需要评估企业资产,而由谁来聘请评估机构是个比较有争议的话题,一些问题也出在这里。
邵宁表示,由经营者自身来聘请评估机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显然是不够公正公平的。但在企业改制的历史过程中,这种情况却很大程度的存在着。
调研数据显示,样本企业自己聘请评估机构的约占10-16%,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的差异不大,政府部门或作为政府代表的控股母公司聘请机构的比例最大,其中地方企业比例在80%左右,中央则为36%。中央企业中,由产权交易机构聘请评估者的占26%,地方企业只有1%多,这表明中央企业较依赖产权交易机构,在地方则主要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或控股母公司来承担了。
对于这里面谁更可能出现自买自卖,或勾结串谋乃至寻租的问题,研究报告认为,问题恐怕不在于由谁出面聘请,聘请评估机构只是反映了一种程序,一种规范,并不能够解决实际中可能存在的腐败或寻租问题。在改制初期,政府鼓励企业大胆改制,并没有推出一整套程序规范,只是在半自发的探索,因此许多企业都是自己聘请有资质的机构来评估,然后由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确认,在改制逐渐成熟,才摸索出一套程序化的规范。
专家们认为,在资产评估中,产权转让的信息公开化是一个可以有效避免不公平性的手段,这在今后的企业改制中将越来越重要。
(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