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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张纸上按下手印,韩国来的人参丸,就可以免费吃三年。---高兴不已的浙江农妇沈新连本以为是“政府关心农村老人”,却不知道自己正在给人家做药物试验。1998年10月服药前才只是患有容易导致大肠癌变的大肠息肉症的沈新连,2004年2月却因尿毒症去世,原因是“血压长期过高”。农妇之子为此将负责药物实验的有关单位告上法庭,但却一审败诉。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场“迟来的”诉讼最终大概只能以败诉而终,农妇之死与试药的关系或许也只有天知地知和制药者自知了。死者已去,证据没有留存,再加上一介农夫法律知识的欠缺,想轻易告倒“跨国试药者”,难度可想而知。
然而无论农妇之死与试药有没有关系,在这起事件中有关部门的责任都难以推脱,法规在执行中的漏洞清晰可见。根据法律规定,任何涉及到人体试验的项目,都必须经过国家级的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1999年前由卫生部批),否则就是非法的。“韩国来的人参丸”没有经过批准,显然属于违法,为何还能堂而皇之进行,并且得到有关医院的密切配合?这里面有怎样的利益关系在引导着黑心医生昧着良心欺骗农民?
既然叫“试验”,必然存在着风险;在人体上赌“风险”,赌注只能是健康和生命。如此沉重的“赌博”,搞试验者却利用农民医药知识的欠缺和占小便宜的心理,按个手印就打发了试药人的知情权,免费吃药这点“恩惠”就收买了农民的生命健康,不花一分钱就完成了隐藏着暴利的人体试验。
这是一组让人心惊的统计数据: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每年有800多种新药进行人体试验,其中基本是以国外新药为主。目前有60多家跨国企业在中国进行着近100个项目的一期临床试验,直接参与人员数万人,如果算上大面积的采样对象,至少在50万人以上。跨国医药企业为何看中中国农村作为“试药基地”?原因在于:在国外进行试药风险极高,甚至可以追溯20年以前的临床试验事故,赔偿可以达到数千万美元。而北京地坛医院来自河南的艾滋病试药者的“要求”只是:10元人民币一天的误工补助,甚至是一只母鸡或一斤鸡蛋。而在韩方给沈新连的试药中,受试者完全没有酬劳。
中国农村不仅盛产“廉价劳动力”,而且盛产“廉价小白鼠”!---这就是我从以上数据中看到的残酷现实。如果说“廉价劳动力”缺少的只是知识和技能,那么“廉价小白鼠”缺少的则是政府和法律的保护;如果说“廉价劳动力”损伤的只是体力和金钱,那么“廉价小白鼠”损失的将是健康和生命!
谁来保护“廉价小白鼠”的健康和生命?谁来维护“廉价小白鼠”的合法权益?问号如飞刀,刀刀刺人心!
( 责任编辑:沈亚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