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4月9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了该报记者对北京、上海、成都三地机场的物价调查情况:在成都双流机场,一袋爆米花要28元;在上海浦东机场,一份汤面卖到48元;而在北京首都机场,一个苹果竟高达150元。
上述商品的价格无疑属于暴利,这在国内各机场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对此,消费者多半是感到既不满又无奈。也因此,这几年呼吁政府进行价格管制的声音一直没停止。比如,在上述报道发表后,就有评论要求“看得见的手”干预机场商品价格。(4月11日《人民日报华南新闻》)
政府也不是没对整顿机场商品价格下过决心,上述几家机场多少曾采取过一些措施,特别是原国家计委2001年还专门发文要求首都机场必须终止餐饮暴利,可结果,还是一样的“天价”。这说明,简单地用行政手段是管不住机场暴利的。我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待机场的暴利问题。
首先,机场商品的天价并非如一些论者所说,是不反映市场供求规律的,恰恰相反,它正是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南方都市报》的调查引述了几个商家和机场管理人士的说法:一是由于成本过高,一家餐饮店每天至少要销售5000元才能持平,降价肯定要亏本;二是一些特殊商品在普通商店很难买到,定价以燕莎、赛特为参照;三是客流有限,为保证利润,经营者采取高价策略。我们看到,前两种做法都是商品价值的体现,只有第三种做法才涉嫌价格“垄断”。
其次,消费者完全可以用脚投票。尽管机场商品价格高得离谱,超出了普通旅客的消费能力,从而实际上剥夺了旅客的价格选择权,但旅客至少还可以用脚来投票,不买天价商品。因为正如一位旅客所言,机场商品“并不是非买不可的”。人们来机场,是来坐飞机的,而不是来购物或者吃饭的。因此一般在机场逗留的时间很短,顶多也就是一两个小时(误机除外),当然,在这期间,你有可能真饿了,但你稍忍耐一下,上飞机后可吃免费的食品。这就是说,旅客的目的决定了他不买商品,并不会造成什么福利损失,从而也解释了商家为什么宁愿客流稀少而不降价的原因。因为他们知道,机场不过是旅客匆匆而过的一个临时歇脚点,即使降价,也不见得会有人买东西。
另外,机场天价的商品,并不是什么关系国计民生的东西,不会影响国家的经济发展。虽然商品与居民生活有密切的关系,但在如今充裕的物质条件下,也不是非得上机场来买。
由此来看,对机场商品价格的干预应该慎重,并不是任何“暴利”都需要政府“挺身而出”的。有些暴利,由于价格形成机制的不同,就不能简单地对它进行管制。比如机场的商品价格,政府再怎么限价,它也得高于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水平。市场经济的确并非完美无缺,有时需要政府来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但一来政府干预微观企业的价格是需要成本的,二来由于政府并不比企业聪明,加上信息所限以及自身利益,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在干预企业定价时极可能会妨碍价值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发生作用,从而人为扭曲价格传导机制。
人们之所以一再呼吁政府干预机场商品的价格,我想与消费者的相对弱小以及传统思维是有关系的。过去政府频繁地干预企业定价,这给了人们一个印象,似乎只要市场有问题,政府就会过来帮忙。这种思维方式无疑强化了行政权力,使人们更多地依赖政府力量而不是市场自身力量来解决问题,因此,长远地看,弊大于利。
( 责任编辑:沈亚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