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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政府打交道要特别注意
“与有政府背景的公司做生意必须格外注意。”香港协力商业顾问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邓方瑞,日前在一份内部刊物上撰文提醒在华的跨国公司。
他说,“如果你正在与国家实体做生意,例如向政府部门出售电脑系统,与海关谈判,投标土地使用权,千万小心。如果你正与当地人或公司做生意,而他们是通过与政府实体或官员的交易建立业务的,同样需要小心,因为那些靠贪污和不正当的手段发迹的人总有一天要受到处罚,而你所有投资的钱就可能被冻结或一夜之间付之一炬。”
邓方瑞提醒在华跨国公司说,为了防止此类风险,所有公司在与政府机构及代表做生意时需要进行彻底的调查,获得应有的足够信息。
“想想看,如果你最好的政治庇护人下个月将不再在你身边,你将会怎样?”邓说。
当2004年4月,美国朗讯公司发表关于解雇4名朗讯(中国)高层管理者的声明时,人们相信,此类丑闻中,受指责的不仅应该是中国有关政府官员。跨国公司在华不能妥善处理政府关系,乃至社会责任弱化的现象也因此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关注。
眼下,中国建设银行原董事长张恩照的事情尚未有个明确的结论,但有人猜测,这可能与一家国外著名的IT公司贿赂案有牵连。如果此猜测不幸得到证实,除了中国国有银行系统将面临更多的质疑外,跨国公司在中国的道德操守也将再一次遭到拷问。
事实上,政府对企业的影响远不止邓方瑞所指的方面:
尽管在很多地方,政府和企业其实有着共同的利益和目标,但同样在很多时候,政府却又似乎站在了企业的对立面。
著名市场营销专家菲利普·科特勒说,政府立法根本目的就是保护消费者免受不正当商业行为的侵害,以及保护社会利益不受没有约束的商业行为的侵害。这些立法,本质上无疑是约束企业的。
正是由于政府的存在,企业才会“自觉地”约束资本逐利的本性,从而变得更加关心公共利益和消费者权利--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相对公共利益和消费者权利,企业更应该关心其与政府的关系。
新形势挑战跨国公司政府关系管理
就在人们探讨企业与政府关系的同时,一些国际知名的跨国公司,十分巧合地集体在中国市场遇到品牌信任危机:
因为“苏丹红一号”事件,亨氏部分食品受到质疑,在该公司急于辩解之际,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声称,从亨氏辣椒酱中检出“苏丹红一号”;稍后,知名企业肯德基也涉入“苏丹红一号”事件。再后来,就是宝洁旗下SK-Ⅱ的一款护肤品广告被中国消费者以“虚假宣传”为由告上法庭;强生婴儿油中因含有不应在婴儿用品中使用的液体石蜡油而被曝光;联合利华旗下的“立顿”速溶茶被发现含有超标氟化物……
“看起来,这些并不全是在中国市场发生的问题,但跨国公司的本质特征,就是能将局部问题迅速全球化;这些也并不完全是企业与政府关系问题,但政府的公共利益立场,决定了在此类事件中,它必须站在企业的对立面。”此间分析人士说。
“建立良好的政府关系有经验、技巧问题。但是,根本在于企业的诚信和自律,在于企业的责任理念。”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在一贯充分肯定跨国公司对中国经济社会各方面积极作用的王志乐看来,跨国公司和外资眼下在中国正面临着一些新问题:
外资带来了经济繁荣,但中国的CNI(国民总收入)并没有取得与GDP同样快速发展。中国有可能出现“增产而不增收,繁荣而不富裕”的局面;跨国公司对国内企业技术进步的负面影响开始显现;某些行业出现跨国公司利用优势市场地位限制竞争的苗头;一些跨国公司抵制在其企业内设立工会组织。
2004年初以来,就王志乐所提到的一些问题,中国国内对跨国公司的批评之声不绝于耳。关于“外资多不多?外资好不好?要不要继续积极吸引外资?”等问题的争论广泛地在理论界、企业界乃至中国政府不同部门之间展开。
“跨国公司应当充分注意和重视这些批评和争论,积极主动地与中国政府及其他有关方面沟通。”南开大学跨国公司研究中心葛顺奇博士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
“更重要的是强化社会责任,构建与政府的新关系。”王志乐说,“中国正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在此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极为不平衡,各地区政策执行不相一致,需要政府加强协调。在这样一个国家投资和经营,需要管理者有能力统一协调和管理公司在当地的各种关系,包括政府关系。”
他认为,如何在坚持跨国公司全球运行的规则下,适应中国国情,增加灵活性,是对跨国公司在华政府关系管理者的挑战。
充分借助社团组织的力量发展政府关系
通常,跨国公司与中国政府发展关系的渠道有:通过外资企业协会;大公司可以通过总部高层领导;通过社会中介组织;通过中国有关社团(行业协会)。
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常务副会长顾家麒说,中国的行业协会是不可忽视的政府公关的优质资源。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这个由数十家著名跨国公司组成的团体,以“同中央、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及其他组织合作,为中国的打击假冒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为宗旨,在协助中国政府关于打假的立法、执法工作方面做了大量事务。在共同的利益和目标下,该委员会既有效地保护了会员企业的知识产权,也促进了中国政府相关工作。
“团结起来力量大”,与单个企业相比,社团组织的影响力自然更大。
据悉,目前中国共有全国性行业协会362个,其中综合性协会15个,工业协会206个,商业协会109个,其他协会32个。共有5000名左右的专职人员服务于这些机构,还有2000名兼职人员为协会工作。所有这些人员中,有大量离退休政府官员、行业专家、有影响的企业人士。
顾家麒认为,行业协会可以为跨国公司提供丰富和完善的行业信息资源,可以为企业之间搭建合作平台。更重要的在于,行业协会是政府产业政策的基地,是政府与企业、政府文化和企业文化之间的纽带。
他说,与发达国家成熟的行业协会相比,中国行业协会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但对于跨国公司而言,这些弊端正是可以利用的资源。比如,中国政府对协会干预过多,也就意味着政府与协会关系密切,有利于企业通过协会发展与政府的关系。再比如,很多行业协会的人员来自政府部门,熟悉政府运作方式,与政府有着各种联系,这同样有利于企业通过协会发展与政府关系。
积极地理解政府关系
“政企关系应当是各行其是,企业只要守法经营,就可以不理会政府;政府更无权对企业指手画脚。”某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作此表示。
当然,我们不必如此过于消极地理解企业与政府的关系。
首先,一国政府的贸易、产业政策、市场及企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市场环境客观组成部分和必要的制衡力量;其次,只要稍稍将眼光放得长远一点,任何企业的经营都必须将消费者利益和公共利益放在核心位置,相比盈利,这才是企业存在的真正理由。
因此,在记者采访中,更多人士认为,就政府关系而言,正当的、诚实经营的企业所应采取的态度,是更加积极地主动与政府沟通,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提供政策及立法建议,尽最大可能配合政府的工作,支持政府立足消费者及公众利益的各种行为。
日前在北京举行的“企业与政府关系管理峰会”上,可口可乐(中国)有限公司总裁陈奇伟声称,要建立良好的政府关系,首要的就是自律,奉公守法,为社会和地方经济作出贡献,并积极去履行作为一个企业公民的责任。
“主动与政府沟通,而不是等待通知。”诺帝菲尔中国区董事总经理秦琮在同一场合说。
富士施乐(中国)有限公司公关总监梁晓蓉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守法经营是企业与政府保持良好关系的前提,良性互动、取得双赢是政企关系的理想状态。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与1980年代相比,中国政府的职能已经发生了重大转变,政府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大大提高,政府与企业构建良性互动关系的势头越发明显。
目前,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在制定某项针对企业的政策法规时,已经越来越习惯于倾听企业的意见,这正接近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水平。
在这种背景下,从企业角度来说,积极与政府建立和保持通畅、持久、稳定的沟通渠道具备了条件,也是势所必然。
( 责任编辑:沈亚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