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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在北大和清华的旁边,我当年读书的时候是常去的,民兵训练也在里面进行。有一天晚上,里面的一个大芦苇垛着火,我们还拿了洗脸盆去扑火,一个个弄成落汤鸡。去年,听人说里面修缮一新,对游客开放,我没有去,因为我不喜欢热闹和俗艳。今天,北京举行听证会,各路专家对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的利弊发表意见。我赞同清华大学教授李楯的如下意见:
“圆明园遗址公园作为"遗址"需要'体现'的不应是圆明园管理处所强调的"圆明园盛时的基本风貌",而应是一个被强盗、被暴力毁坏了的中华民族历史上辉煌一时的古建筑、古园林残存的风貌。由此,才能使人们在这里感悟和反思历史,由此,《文物保护法》中的'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立法目的才能实现”。
圆明园遗址公园湖底防渗工程在科学上是否站得住脚,这个问题应该让科学家去评判,但是,公园管理处所介绍的设想确实是有问题的,问题的实质是遗忘历史。我们从这件事情中得到的教训不仅在决策方面和生态保护方面,还应该包括一个重要的方面,那就是如何对待历史。
但是,李教授所说的保持“一个被强盗、被暴力毁坏了的中华民族历史上辉煌一时的古建筑、古园林残存的风貌”早就不可能了。圆明园1860年被英法联军抢掠并烧毁后,又遭到过附近群众的大规模哄抢,凡是有一点使用价值的东西被抢掠一空,石狮子之类的艺术品则被一些单位收去,北大校园里就有。我在40年前看到的,已经基本上是一片荒地了,只有一些破碎的石头横七竖八地倒在荒草丛中,里面还有一些农田和居民。这样一个情况,要建成一个教育后代的遗址公园,其难度恐怕比重建一个圆明园还要困难。不过,如果从一开始就明确目标,也还不是完全不可能,如大规模征集从这里流散出去的石头,整旧如旧,多多少少总能体现一些这座皇家园林被毁的惨象。
还有,遗址公园的功能应该是社会的,而不是经济的。这就要求财政的常年巨额投入。要做到这一点,应该做充分的论证,也就是财政能否负担得起。如果不能承担,不如暂时不搞。从公园管理处的陈述看,他们经费不足,想办成一个赚钱的实业,这就违背了初衷。出现今天这样的被动局面,要承担责任的就不仅是公园管理处和海淀区。
这件事情是在一个大气候里发生的。我们整个民族都应该反思:我们是否有意无意地遗忘了,甚至嘲弄了自己的历史--被侵略被压迫的历史,人民群众英雄抗争的历史?
有报道批评说,《沙家浜》中的阿庆嫂成了“风流成性、可以令人丧失理智”的女人;《红岩》中的江姐与许云峰成了一对男欢女爱的情人;《杨子荣》中的侦察英雄居然与土匪头儿“共用”一个情人。与嘲弄现代革命志士相反,做了83天皇帝的袁世凯竟成了“弘扬民主”的新派人物;引狼入室的汉奸吴三桂成了凛然大义的英雄汉;秦桧变成了“有远见的政治家”。许多地方都有亵渎烈士的事情发生。在福建,黄花冈七十二烈士之一的林觉民烈士的塑像被当成小便池;在辽宁北票,烈士陵园给一个大而无当的广场让路;在江苏,烈士陵园让位寺庙;在泸州,艳舞跳进烈士陵园。最近,又有人指着烈士遗像大喊“大美人”,“照个相”。
一个民族固然不能生活在历史里,生活在仇恨中,但历史毕竟是不能遗忘、不能嘲弄的。列宁说:“背叛历史,就意味着背叛。”现在是强调尊重历史,从历史中汲取营养的时候了。
( 责任编辑:胡晓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