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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不是官,但村官的权力却不可小觑,一些村官的富足生活也让人羡慕。兰州市红古区窑街镇滩子村2000多名农民失去了耕地,一半以上的村民靠国家发放的每月40多元钱的低保金维持生计。但村里的7名村干部却过着另一种生活:他们每月不仅要从上级主管单位领取误工费,还要在村委会的财务账上领取工资、奖金、补助、福利金等,在村集体的小煤窑领着井上、井下两份工资,同时在村办煤窑的分红中又领取着比别的村民多上百倍的收益。(4月12日新华社消息)
村干部不是想着怎样去带领村民致富,而是挖空心思地去利用手中的权力“捞钱”比富,把集体的收入当作少数人的“小金库”。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村民过着另一种食不果腹、艰难拮据的生活。这样的好坏“两重天”出现在同一个村子里,实在让我们感到忧愤。试问,这样的村官,怎么能带领农民奔小康?
以往,我们总是把反腐败的目标瞄准级别较高的领导层,殊不知,如今村官腐败现象在也呈现越来越严重的态势,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通过对原新闻的仔细解读,不难发现,村官以“为民办事辛苦,就该多拿钱”为借口,向村民发号施令,滥施土政策,肆意侵吞集体财富,造成村民与村官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村官为何敢明目张胆地掠夺集体财产?为何敢让一个村子好坏“两重天”而毫不顾忌?这是因为,村级财务不公开和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村务活动是“暗箱”操作,形成了贪污贿赂犯罪的温床。而有关部门的财务审计和监督管理工作流于形式,也给这些法律意识淡薄的基层组织人员犯罪造成了可乘之机。
村官虽不是官,却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和资源,对他们的行为,该如何监督?由于村官的职位是由村民选举产生,而不是由上级政府任命的,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农村自治方面的法律法规,上级不好干预过多;同时,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地方的村民对村官也是一选了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法定权利很难得到充分的履行。由于农村地区特有的权力结构问题,对村官的监督和制衡往往失效,人们甚至把这种监督称为“牛栏关猫”。农村地区非常宽松的环境,为村官的腐败创造了条件。
也许有人会寄希望于村官之间的相互制衡、相互监督,你监督我,我监督你。但从现实看,这种监督只是一种理想状态,而非根治官员腐败的“灵药”。要知道,权力都有相同的品性,都有腐败的可能,难免形成狼狈为奸的势头。当腐败同盟优于个人腐败,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和更低的腐败成本时,腐败分子就会千方百计地锻造属于自己的“腐败同盟军”,村官也不例外。
据统计,全国的村级组织有84万之多,“村官”队伍非常庞大,村官是国家庞大行政机器的“末梢神经”,直接面对基层的农民,一言一行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虽说查处了一部分贪污的村官,但治标不治本,也许“走了曹操来了司马懿”,只有在体制上健全监督机制,使村官的工作处广大村民的监督之下,阳光作业,才能真正减少村官的腐败。
( 责任编辑:沈亚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