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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北京市规划委在对市政协委员的提案办理答复中表示,将制定专门的“自行车交通规划”,为自行车扩权。此项内容已列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中,今后机动车别再想“霸占”自行车道了。据悉,北京将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市民骑车出行。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中国城市已经初步跨入了汽车社会的门槛。在汽车时代,自行车似乎已经成为落伍的代名词,一方面,人们对自行车的消费热情逐年降低,另一方面,自行车在许多城市的交通规划中,处于越来越尴尬的地位。在有些城市,许多马路的自行车道甚至已经消失,在北京的不少街道,自行车道与机动车道混行,许多自行车道成了收费停车点,自行车的生存空间被大幅压缩。
因此,北京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市民骑车出行,颇具有象征意义,它既是对汽车社会的反思,也是对城市交通发展理念的矫正,它厘清了这样一个概念:一个城市大力发展自行车,不是丢脸、落伍的事,相反,它是“以人为本”精神的贯彻,体现出城市文明的进步。
拓展自行车的生存空间,这是“和谐交通”的必然选择。目前在北京,机动车与人、机动车与自行车的矛盾非常尖锐,行人与自行车的违章行为频频引发拥堵和事故,许多都把问题归咎于行人和骑车人的素质太差。然而,这样的指责只抓住了问题的表面,而忽视了交通环境的现实。行人和骑车人动辄违章被车撞,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道路交通设计和管理常常缺乏与人方便、为人省事的考虑,说明了行人、骑车者的权利与驾车者的权利是不平等的。
所以,要想自行车与机动车能在马路上和谐相处,我们首先就要保证它们在起跑线上的公平,以科学和人性化的态度合理分配机动车道与自行车道,并让它们互不干扰。而北京决定在机动车道与自行车道间进行物理隔离,改变机动车停车占用自行车道的情况等措施正是体现了这样的理念。
但是,鼓励更多人骑车出行,减轻私家车对北京交通的压力,仅靠实现自行车与机动车权利的平等是不够的,政府的公共政策还有必要向自行车做一定的倾斜,这一点,北京做得似乎还不够。在许多国外城市,自行车都享受着交通出行的优先权。例如德国许多城市的交叉路口,信号灯会指示汽车停下,让自行车先行。希望北京能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本市交通现状,丰富对自行车出行的优惠措施。
还要看到,机动车由于快捷、方便、体面,是出行的优先选择,这样的思维已经在许多人脑子里扎下了根。
所以要想自行车和公共交通工具被更多人接受,还必须改变人们的固有观念。而这一点,国外经验也可借鉴,在许多国家的城市,政府每年都会开展“无车日”活动,唤起公众的能源危机意识,倡导绿色的生活方式。北京也不妨借鉴这种做法,尝试经常给“寄托”在车轮上的现代人服一些“清凉剂”。
最后要指出的是,北京鼓励自行车上路的公共政策把一个重要问题给回避了,那就是电动自行车问题。长期以来北京对于发展电动自行车一直持一种抵制态度,而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电动自行车按照非机动车辆来管理,从法律上赋予了电动自行车的合法性,此外,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环保等问题目前在生产技术上已经得到解决。在这样的情况下,北京有关方面对于电动自行车的认识应该有一个改变。我们期望北京能尽快就电动自行车问题重新表态,让所有自行车,不管是电动的还是人力的,都能得到公共政策阳光的照耀。
( 责任编辑:沈亚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