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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人民日报》报道,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进城务工人员和私营企业主也被纳入评选范围,这在全国劳模评选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特别引人注目的是,过去评选出来的劳模,像大庆铁人王进喜、纺织工人郝建秀、掏粪工人时传祥、北京百货大楼售货员张秉贵等,都是“无私奉献”的形象。今年的“全国劳模”候选人中,体坛新星姚明和刘翔赫然在目。所以候选名单一出,就引发了热烈争论。
我以为,在这场争论中,问题不在于什么人该获得劳动模范称号,而在于劳模评选本身已经遭遇尴尬。
有人说,给姚明他们授予劳模称号有“赢者通吃”之嫌。但事实上,在姚明这样的市场名人身上,“劳模”只是个多余的符号,参选劳模也未必是姚明的本意。从实际效果看,就像姚明身上做广告的球衣,人们不是因为球衣而记住了姚明,而是因为姚明而记住了球衣。
问题在于,像姚明这样的杰出人才已经通过市场得到了完全确认,如果劳模评选不对其加以确认,那么,“劳模”显然不具备应有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如果确认,则说不定姚明自己以及姚明那帮年轻的追星族都会感到很搞笑———姚明并不需要这个称号的确认。同时,姚明以及劳模评选本身还在更年长的一代中留下“追名逐利”和“赢者通吃”的恶名。
劳模评选是与高度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国家制度形式。在1978年之前,中国在世界上实行了史无前例的最大的国家所有制形式,包括农民的生产资料在内的一切生产资料都归国家所有,甚至一度连生活资料都归国家所有(即人民公社集体大食堂时代)。在这种所有制形式下,国家通过低工资低福利进行国家资本的原始积累,为解决工人、农民的“动力不足”问题,国家通过评选劳动模范这种精神补偿的形式获取发展动力。计划经济下,劳动者因劳模的称号而身价倍增。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动力不足”和“市场承认”问题都得到解决,人的基本价值已经通过市场得到更为本质、更为广泛、更为及时、准确的确认和尊重,这时候的劳模称号“含金量”已经大大降低,反而似乎要通过“确认”市场名人来“提高”劳模这一称号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了。
而对于另一方面,像农民工这样的人,你评一个劳模给他,并不能因此改变劳民工在劳资博弈中的整体弱势地位,则劳模评选所倡导的价值,并不能因此成为社会的主流价值。可以说,劳模评选已经陷入左右为难的尴尬。
与此同时,虽然市场经济下的劳模不再具备计划经济时代的劳模一样的巨大内部效益,但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就是每个人都追求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最大化,社会也会“自动”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支持。于是,劳模徐虎已经成了一个物业公司的品牌;李素丽也开始为一些商品做广告。但这样也使“劳模”评选面临着更大的风险,一如“中国名牌”的评选一样。因为劳模有巨大的外部边际效益,有可能使劳模评选变成企业的整体行为,从而使评选本身因为信息不对称而有了更多的寻租空间。
目前,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所评选出的劳模是在这5年时间里,从下到上推荐上来的“社会各阶层、各领域的杰出代表”。值得关注的是,劳模是由各级工会逐级评选的。事实上,在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职责,不仅在于通过类似劳模评选这种软道德的力量来倡导什么价值观,或者通过类似办法对某个社会群体进行或抑或扬,更在于通过维护各市场主体的“权利边界”保障市场的公正与和谐,促进各市场主体的自由。后者比前者重要得多。因此工会的基本职责,更在于通过法律维护工人的权益。
( 责任编辑:胡晓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