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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国金融业整体呈现“只进不出”的局面。这一情况有望在年内被打破。
日前,《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另有消息人士透露,继保监会推出保险保障基金后,证监会和银监会也正在紧锣密鼓地酝酿市场退出补偿机制,建立金融机构退出机制已为期不远。
退出机制迫在眉睫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取得较快发展,同时也暴露出很多问题,积累了较大风险。但由于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不得不由财政或央行出资全额补偿自然人债务本息,这又在客观上鼓励或诱发了金融机构的恶意经营,助长了金融业风险发生。业内人士认为,目前货币市场、保险市场、证券市场联系日益密切,金融风险跨市场、跨系统传递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建立市场退出机制、“消灭”高危金融机构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首先,金融机构退出机制可有效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建立金融机构退出机制,可以有效增强社会公众对金融业的信心,减轻金融机构市场退出而给市场造成的损失和社会的震荡。其次,建立退出机制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意味着长期以来的“金融机构破产,国家财政兜底”体制将被冲破。可以使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原则,平稳地退出市场。第三,建立退出机制可以促进金融市场有序竞争、增强金融机构活力,有效减轻金融市场中的道德风险,形成健康和充满竞争活力的市场。
补偿机制必须先行
2005年1月,中国保监会一纸《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打响了金融领域市场退出机制的第一枪。保监会财务监管处处长江先学解释:国际上的保险保障基金一般都有两个用途,一是救济补偿,二是适当融资。这实际上是对保险公司出现的经营问题做出判断后采取“救死”和“扶伤”两种不同措施。前者是断定公司要倒闭,后者判定只是短期问题。此次保险保障基金的首要职能是破产救济,是“保单持有人的最后安全网”。但该基金未来可能出现第二个职能——短期融资。如果保险公司现金周转困难、从其他市场抽出资金会造成资本市场大的震动,保监会可能动用保险保障基金对其进行融资。
消息人士表示,证监会和银监会也正在酝酿建立证券业和银行业的市场退出补偿机制。与保险保险基金类似,证券业和银行业的有关退出补偿基金也将兼具破产救济和短期融资功能,在为投资者提供“安全网”的同时,为高危商行或券商日后退出提供平稳过渡。
部分机构或将出局
业内人士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证券公司的退出机制开始正式引起关注,并将在今年发挥作用,一些问题券商可能年内被摘牌。2004年以来部分高风险券商相继被行政接管或托管,今年有望完成对南方证券、闽发证券、汉唐证券等券商的最终处置,还可能会有新的问题券商出现并被管理层处以“黄牌”或“红牌”。日前,证监会要求4月底以前各券商完成自查摸底,并宣布在两年内解决券商风险,等于给问题券商的退出开始了倒计时。
此外,部分出现危机的中小商业银行今年的日子也不会好过。继去年9月佛山市商业银行退出之后,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于去年10月坦言:要争取用一年时间“消灭”状况最差的城商行。据银监会消息,银监会目前开始了全线督查。业内人士认为,银行机构的退出机制也进入了管理层的议事日程。
(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