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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的最大问题是政府行政部门齐抓不管”---北京市的食品安全办公室成员部门有15个,每一项工作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同管理的现象。但这样却仍然管不好,乃至“八个部门也管不好一头猪”。(4月25日《中国青年报》)
“齐抓不管”,其实也不是绝对的“不管”,中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作协会秘书长齐庆中总结道:“比较好管的,或者有一定好处的,有一定权力的,大家抢着管”,而且“出了问题争先恐后地管。”
显然,这已是一种权力的乱局。这种乱局并非孤例,在当前公共治理的很多方面都有所体现。从直接原因看,产生这一乱局,首先是因为政府职能部门分权不清;分权不清又导致了对真正该负责的部门授权不够,这导致了相当严重的惰政、乱行政等问题---矿难频发与此有关,民工讨薪难与此有关,农民屡遭假农资坑害与此有关,餐桌不安全更是与此有关。“明明是一级政府必须处理的事,偏偏要拖到上级、上上级,乃至最层领导批示、干预,才不得不办;明明是职能部门必须解决的事,偏偏要拖到政府领导批示、干预,才不得不办。这不是一个怪圈吗?”
深究起来,之所以出现这一怪圈,笔者认为这与地方政府对职能部门的激励方式的偏差有关。为了鼓励职能部门搞好本职工作,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对职能部门采取的都是“利益刺激”的方式,收费罚款越多就“返还”或“自留”更多,甚至将某些部门的收费罚款当作了地方财政的生财之道。在这种悖谬的行政逻辑下,很多本应出自公心的政府行政管理,却日益有了某种“私益”的味道,从“执政为民”蜕变为了“执政为部门”。
这种被误导、并被强化的错误理念,导致某些地方的职能部门将“利益”当作了管理的动力,将收费、罚款看作执法本身,于是本该事先预防的,却成了事后“救火”---甚至,为了能够收更多的费,罚更多的款,还故意“放水放鱼”,事前都“不管”,事后却“齐抓”。正是因为如此,于是才“八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于是才会出现执法部门为了争夺“处罚权”而大打出手的丑陋现象:河南邓州,为一箱问题奶粉,卫生防疫站和工商人员发生群殴;湖北襄樊,市、区两级动物检疫部门为争夺肉类检疫权发生争执,数十人发生械斗……除了这些具体的打斗,“法规打架”更是可称当今的一大奇观---这其中自然有人在所立的法规中藏了“私货”,在借用“部门规章”延伸自己不当的权力边界。
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而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运作是否协调高效,是能否贯彻好科学发展观的决定性因素。因而,如何尽快厘清政府各部门的权力边界,让其职能回归本位,从而梳理当前的权力乱局,已经是一个非常急迫的问题。
( 责任编辑:沈亚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