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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宏观经济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个月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9.5%。有人认为,这一数字超出了此前的预期,由此得出“中国经济仍然过热,宏观调控未取得成效”的相关判断。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曹玉书则表示,因为GDP增速快就认为宏观调控没有成功的说法不能成立。
笔者不怀疑自去年以来国家采取宏观调控措施所取得的成效,也赞同曹玉书的观点。去年面对国民经济的局部过热,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一些高耗能行业得到了控制,投资过热得到了缓解,物价走向平稳,农业出现了少有的喜人局面。这次宏观调控既没有影响经济发展的速度又使个别过热行业降了温,宏观调控的“度”把握得很好。
但是,必须看到宏观调控的成果还不那么巩固,经济运行的结构性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促使物价上涨甚至引发通货膨胀的因素依然存在。因此,需要对宏观调控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反思。
去年以来的宏观调控主要利用了信贷、利率、土地等手段。在信贷手段上,主要采取了控制信贷投放的总量调控办法。这一手段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随之带来的是,一些地方出现了一刀切的情况,导致优劣企业资金全部“断奶”,在各地的呼声下,后半年有所松动,但是,“一放就乱”的老毛病又犯了。实践证明,结构性过热,利用控制信贷总量的办法未必是好措施。另一个问题是,信贷总量控制住后,江浙一带出现了大量的体外资金。有关部门统计,居民存款流失额近万亿元,这些体外循环的资金形成了中国的“地下金融”现象,加剧了经济过热,并且对宏观调控提出了挑战。央行采取了加息手段,但是,目前在信息传递不畅的情况下,利率手段的调控作用十分有限。土地的严格管理政策,被一些开发商所利用,在大喊土地奇缺的情况下,推动了住房价格的飞涨。这是我们应该反思的问题之一。
其次,就是住房价格的失控,对宏观调控构成了威胁,使宏观调控的效果打了折扣。可以说,去年宏观调控中,最为失策的就是放松了对住房价格和房地产市场的管理。严格土地管理政策是正确的,但是,随后的配套措施没有跟上,对房地产市场产生的影响估计不足。这样一来,造成住房价格猛涨,又反过来带动其他商品价格上涨。历史上的教训告诉我们,经济过热、通货膨胀,往往是由房地产过热引起或者伴随者房地产的过热。宏观调控中对于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价格的重视不够,是我们应该深刻反思的。
当然,我国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这就使得宏观调控面临许多两难选择。比如说,加息能够抑制过热的苗头,但是,加息又会导致股市处境雪上加霜;采取信贷总量控制可以立竿见影,可又会影响到中小企业和短线产品企业的资金需求。这个“度”确实不好把握。
因此,必须按照中央要求的,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大力调整经济结构,积极完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推进宏观调控手段转型。当务之急是抑制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和住房价格居高不下的局面,遏止部分行业投资继续增长的情况。
( 责任编辑:沈亚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