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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学者普遍把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看作是对立的。例如,美国经济学家阿瑟·奥肯认为,公平与效率存在着交替关系,为了效率就要牺牲某些公平,而为了公平就要牺牲某些效率。他还提出“漏桶理论”来说明这种对立,大意是:如果对富裕家庭征收一定的附加税,来资助贫困家庭,那么,贫困家庭得到的资助总量一定小于富裕家庭所缴纳的税收总量,因为这笔资助在转交过程中要经过一系列中间环节,要花费成本,如行政管理成本;同时,这种政策又会对人们的工作积极性、储蓄和投资等产生影响。这样,这种政策就成了一个漏桶,而这种漏出则代表了效率的损失。今天,在我国也有些人持类似观点,自觉不自觉地把效率与公平看作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然而,这个“漏桶理论”难以解释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从促进社会公平方面看,2003年,全国财政用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的支出比1998年增长了6倍。1998年—2003年,中央财政安排的上述三项资金合计超过2600亿元。从影响起点公平的受教育机会来看,2004年,我国高等教育平均毛入学率达19%,已进入大众教育阶段。此外,社会流动性的增强、人们身份界限的模糊、选择机会的增多……都表明我们在促进社会公平方面的努力和进展。另一方面,效率的提高也非常明显。从电话的普及、汽车进入家庭、高速公路飞速发展到国有企业利润率的提高、多种经济成分的快速发展、综合国力的大幅跃升,大家看在眼里,创造在忙碌的岗位上,享受在便捷的生活中。这表明,把奥肯的漏桶放在我国,虽仍然在漏,而且考虑到我国相关体制的不完善,可能漏得更多,但里面的水非但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随着政府和社会采取越来越多的促进公平的措施,经济社会效率非但没有下降,反而越来越高。这该如何解释呢?
其实,任何一种理论都有其适用条件,所针对的都是一定经济社会条件下的问题。所谓“尽信书不如无书”,指的大概就是这种情况。奥肯的理论是在美国提出来的,针对的是美国的问题,而美国经济是成熟的市场经济。在那里,形式上的公民权利平等久已取代等级、身份壁垒,市场规则的公平早已确立,人们为所谓“前程为人才开放”的机会平等也进行了长期的奋斗。因而,分配结果的不公平基本来自竞争,来自对效率的追求。所以,公平与效率的矛盾非常突出,成了一种此消彼长的对立性关系。而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市场竞争规则有待健全,诸如行政性垄断、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身份界限等依然存在,因而非竞争性因素还是导致分配不公平的重要原因。
在这样的现实状态下,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就更多的表现为辩证统一、互相促进。一方面,提高效率的过程就是促进公平的过程。且不说效率是对个人才能和努力的肯定,它本身就包含着一种公平,仅就深化改革的过程来说,打破既不公平也无效率的平均主义,打破垄断,完善市场经济规则,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如果我们的眼光不局限于结果公平(片面强调结果公平只能导致平均主义),那么,这既是提高效率的过程,也是促进公平的过程。另一方面,促进公平的努力也极大地提高了效率。因为有公平才有竞争,有竞争才有效率。只有在同样的权利、机会、规则下展开的竞争,才是真正的市场竞争,才能带来效率的提高。而促进分配公平,有利于人际关系和社会的和谐,也能增进效率。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在致力于实现市场参与者在权利、机会、规则等方面的公平,并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可见,漏桶里的水之所以会越来越多,根源就在于促进公平的努力激发了社会经济活力,从而打开了桶上创造财富的水龙头,使得流入的水远多于漏出的水。
在我国现阶段,公平与效率的一致性远大于对立性,实现它们的统一和双赢正是改革开放的追求目标。有了这样的认识,我们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可能会更为客观。比如,当前收入差距拉大,公平问题凸显,并不意味着效率问题已解决了;相反,在一些领域通过改变不公平竞争提高效率的潜力还很大,我们在提高效率和促进公平两方面都还须付出不懈的努力。
(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