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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王思睿胥会云发自上海
随着“上海非公经济38条”(即《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的正式公布,在上海的经济结构中长期处于非主流地位的非公经济,其发展现状、特点和不足之处再次成为人们的关注焦点,而这,或许也是上海此次出台《实施意见》的背景。
据上海市统计局披露,2004年上海个体私营经济增加值1009亿元,约占全市生产总值的13.5%,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增长了3.4%,年度增长率为59.7%;民间投资额716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的23.2%。截止到2004年底,上海私营企业约39万户(不包括个体户),私营企业注册资金近5700亿元。
近5年来,上海非公经济发展呈现出6个特点:一是非公有制经济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公有制经济;二是非公有制经济产业分布日趋多元化;三是非公有制经济对税收的贡献度越来越大;四是非公有制经济吸纳就业的能力不断增强;五是兄弟省市来沪的非公有制企业呈加速态势;六是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蓬勃发展。
随着这一路急奔式的成长,上海非公经济的不足之处也逐渐暴露出来。具体包括:规模偏小,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不足及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等问题。
据上海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透露,截至2003年底,上海市拥有外贸经营权的民营小企业达到5400家,占目前全市外贸企业总数的69%。而上海财经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朱钟棣曾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上海外贸民企发展还是太慢,相比毗邻的浙江,那里的民营企业占外贸企业总数达80%~90%。
在上海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政协经济委员会的一份大会发言稿透露,政府服务观念偏差、市场体系建设未健全、私营企业市场进入深度不够的现状正成为非公经济更上层楼的“绊脚石”。
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表示:“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是上海市落实‘非公36条’的一个导向性措施,将推动上海市的非公经济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民营经济在我国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明显,关键在于敢不敢利用民资,怎样利用民资。”上海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陈维认为,中央及地方政府出台的这些指导政策,为民营经济提供了更好的政策环境和运行空间。
但陈维也坦承,政策落实是一个体系问题。由于过去成文或不成文的措施都对民资有一定程度的限制,因此现在要把政策贯彻到政府、企业的管理思路及具体行为上,还需要一定的“磨合期”。
张晖明也表示,从政府角度而言,原有的管理规范要进行相应的调整。这些调整和完善,尚需一个过程。他说:“在实践的过程中,逐渐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如果企业和政府都能够积极配合《实施意见》,就能在实践中找到创新的途径和方法。”
(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