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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北京市建委副主任孙乾在关于“北京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新闻发布会上坦言,目前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依然缺少有效手段,建委想请社会各界对此提意见,为其“支招”。孙乾表示,建委将采取三项措施打击骗购经济适用房现象。即:首先是结合个人所得税明细制度,进行收入审核,请市地税局支持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其次是在现行的网上公示基础上,增加新闻媒体公示扩大公示范围;最后是严厉查处虚假,进行媒体曝光。(见6月25日新京报)
自从国家提出经济适用房政策以来,北京一些经济适用房小区出现大量闲置“豪宅”,已售经济适用房呈现“高租售率”等问题近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可以说,这就是典型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还有更高明的是,为了对付两年内售房要收20%的税收这一新政,一些房屋中介机构开始采取“租售同步”的策略。所谓“租售同步”指的是表面上是“租”实际上是“售”,借“租”的手段来避“税”,实在是“高招”。
原因在于,经济适用房政策漏洞太大。
其实,建委可以抓一抓经济适用房的“牛鼻子”,因为房子本来就是建委批准建的,建在哪儿建多大,也都是由建委来审批的,既然如此,经济适用房区怎会有大量闲置“豪宅”呢?
至于建委所出台的三项措施,笔者认为,只要把自身存在问题解决好,要打击骗购现象,可以说办法有的是,“三项措施”确实很好,但关健在执行。
有关部门如能坚决执行,笔者也愿“支”上两招,“破解”骗购现象:一是“引蛇出洞”,先让欲购经济适用房者踊跃报名,再逐个审查,当然工作量大些,但应不是问题;二是“顺滕摸瓜”,查出“骗购”者不仅通过媒体曝光,而且五年内不准再购房。而符合购房条件者则可以通过电视“摇号”等方式实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让购房者心服口服,因为最好的监督是媒体的监督,这是公认的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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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