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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徐思佳 实习生 倪燕 13日北京报道】
央行报告称我国已经进入与国际反洗钱法律制度迅速接轨时期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首次对外发布《反洗钱报告》,报告明确透露了反洗钱立法的进展,称我国反洗钱法草案2005年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有望年内出台。
央行此次公布的首份反洗钱报告,与200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反洗钱报告相比,2004年全年流入中国内地的个人大额外汇金额为39.56亿美元,比2003年增加了近1/3。
《报告》显示,2004年个人大额外汇资金跨境交易的流入金额为39.56亿美元,流出金额为9.64亿美元,净流入额为29.92亿美元,流入额是流出额的3倍以上。其中,美国、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省、日本和韩国是个人大额外汇资金跨境交易的主要来源和流向国家与地区。
实际上,央行反洗钱局负责人早前就曾对媒体表示:“虽然洗钱活动很多,但是由于我国《刑法》对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定义过窄,并且根据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洗钱活动多以其他罪名定罪,2004年4月我国才有第一例‘洗钱罪’定罪的案例。因此,《反洗钱法》的起草已提上日程。”并且表示,《反洗钱法》应该尽早出台。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法案室主任、《反洗钱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俞光远也曾向媒体透露,从近几年的司法实践看,贪污、贿赂、腐败犯罪有不断上升的势头,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对这类犯罪所得的洗钱活动打击不力。随着我国市场经济逐步与全球经济体系融合,走私、贩毒、偷税逃税、贪污受贿、金融诈骗等活动也大量产生,洗钱活动在海内外日益猖獗。因此,应考虑将贪污、贿赂、腐败犯罪和其他严重犯罪规定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此外,专家还分析,这些流入境内的外汇中不乏赌人民币升值的套利游资和在国内从事洗钱交易的黑色资金。而个人大额外汇流入大幅度增长的重要原因,正是由于境外大量“黑钱”以投资等方式进入中国漂洗;毒品、走私和黑社会性质犯罪等产生的大量非法收益、贪污腐败分子利用各种渠道清洗和转移赃款而造成的。并预计,这种地下黑钱的规模仍将增长。专家表示,虽然国家的反腐败力度在增强,但是由于中国的反洗钱开始时间较晚,法律漏洞一时间还难以弥补,所以外汇流入额还会进一步增大。
这部反洗钱报告同时透露,对于证券、保险等涉及洗钱的高风险行业,还会有专门的法规。央行正在着手制定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的反洗钱部门规章。
据介绍,这部备受关注的反洗钱法将反映我国反洗钱工作的现实需要,解决我国反洗钱工作的急迫问题,同时满足国际反洗钱领域通行标准。
“2005年将是我国反洗钱法律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央行总结说。并在报告中指出,中国反洗钱法制建设已经进入一个高速发展、与国际反洗钱法律制度迅速接轨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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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铭心 )